用腳扳道岔傷人事故
一、事故經過
電機車司機甲在未停穩機車的情況下,準備用腳搬道岔,看到司機甲的這種違章行為跟車工乙勸阻甲,“用腳去扳道岔太危險”。但是司機甲一意孤行用腳代手強行扳道,扳道器自重加上機車運行慣性,最終導致司機甲的腳撞在扳道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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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故原因分析
1、電機車司機甲在未停穩機車的情況下以腳代手扳道岔,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跟車工乙發現甲的違章行為不強行制止,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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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故責任劃分
1、電機車司機甲在未停穩機車的情況下以腳代手扳道岔,對事故發生負直接責任。
2、跟車工乙聯保互保責任落實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主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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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故防范措施
1、機車司機嚴禁在機車運行中撿拾,觸摸車外器物。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增強自保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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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這是一起典型的違章操作行為導致的事故。說明機車司機的安全意識淡薄,現場人員互保不到位,為圖省事以腳代手,拿生命當兒戲,后果非常可怕。在以后的工作中,力求做到嚴格按照規程操作,提高安全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