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手拉葫蘆六起傷亡事故
一、使用有缺陷手拉葫蘆起重鏈條斷把命喪
事故發生時間:1993年8月24日8時20分
某鋼鐵公司小萊河鐵礦采選車間選場工段,副段長在早晨班前會上,安排起重工佐仁與非起重三人檢修動鄂式破碎機主軸的軸承。散會后,鉗工班長楊秀明等人到作業現場觀察,認為4噸重的主軸所放位置無法檢修,需要移動一下位置。當時起重工佐仁還有一項緊急任務先行離開,由于楊秀明著急,自己把鋼絲繩吊索綁在主軸上,其二只索眼(繩套)分別掛入已懸掛在主軸上方額定起重量5噸位手拉葫蘆的吊鉤內以及額定起重量10噸位電動葫蘆的吊鉤內。鋼絲繩吊索掛好后便進行起吊作業,當主軸起重到高處又落回原位。由于楊秀明正站在起重危險區域內,墜落的主軸將其擠在圓磨的基礎上,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 手拉葫蘆未按安全要求進行定期檢驗與使用前的安全檢查,致使吊鉤與起重鏈條鏈接的鏈環存在缺陷未及時發現進行維修更換而埋下事故隱患。
2) 車間、工段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作業前,未對該項任務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 受害者系非起重工,不懂起重作業安全知識,不聽勸告擅自操作,違章站在起重作業危險區。
二、手拉葫蘆使用前未經檢查吊銷斷造成傷亡
事故發生時間:1992年5月5日13時50分
黑龍江省火電第三工程公司(地址:哈爾濱市三電街)第四工程處在某熱電廠施工現場,進行第三片前側水冷壁起吊作業。施工人員將水冷壁下部聯箱與梁架用額定起重量5噸手拉葫蘆將其拉緊,由起重指揮人員指揮兩臺吊車,將水冷壁抬起到下聯箱距地面1.4米左右時,進行下部爐底與中段水冷避用直徑18毫米的鋼筋拉緊準備進行焊接。這時桁架與下聯箱聯接的5噸手拉葫蘆的吊鏈固定銷子突然折斷,造成斜爐底及下聯箱下落,將正在下聯箱處進行質量檢查的鍋爐工地質檢員郭永良砸倒,水冷壁下聯箱壓在郭永良胸部及下肢,經搶救在送往醫院途中死亡。正在準備施焊拉筋的焊工張紹杰也被水冷壁撞倒跌傷。
事故原因
1) 未按安全要求對手拉葫蘆進行定期檢驗與使用前的檢查,致使吊銷上存在的缺陷未能及時發現;
2) 在施工作業中,對安全防護措施考慮不周,因手拉葫蘆吊銷突然折斷,導致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