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動的機器碰不得
2003年6月14日,山西省太原市詠昌焦化廠發(fā)生了一起皮帶機傷害事故,導致1名操作工死亡。
6月14日15時,該廠備煤車間3號皮帶輸送機崗位操作工郝某從操作室進入3號皮帶輸送機運轉現(xiàn)場,準備進行交接班前的檢查清理。15時10分左右,捅煤工劉某發(fā)現(xiàn)3號皮帶斷煤,于是不是到受煤斗處檢查,捅煤后發(fā)現(xiàn)是皮帶機皮帶跑偏,在就地調整無效后,就向3號皮帶機尾輪部位走去。在離機尾約5至6米處時,劉某看到有一個折斷的鐵鍬把兒在輪尾的北惻,但未見郝某本人。劉某立即意識到情況嚴重,隨即將皮帶停下,并報告有關人員。有關人員到現(xiàn)場后,發(fā)現(xiàn)郝某正面朝下趴在3號皮帶機尾輪下,頭部傷勢嚴重,便立即將其送至醫(yī)院,郝某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經現(xiàn)場勘察,皮帶向南跑偏150毫米,尾輪北部無沾煤,南部有大約10毫米厚的沾煤,鐵鍬在機尾北側斷為三截,郝某人頭朝東略偏南,腳朝西略偏北,趴在皮帶機尾輪下方,距其頭部約200毫米處有血跡,手套、帽子掉落在皮帶下。
從現(xiàn)場勘察情況推斷,郝某在清理皮帶機尾輪上所沾的煤時,鐵鍬被運行中的皮帶卷住,又被皮帶甩出,碰到機尾附近的硬物后折斷,而郝某本人未迅速將鐵鍬脫手,被慣性推向前方,頭部撞擊硬物后致死。
有關部門事后分析事故的原因認為:操作工郝某在未停機的情況下處理機尾沾煤,違反了該廠“運行中的機器設備不允許擦拭、檢修或進行故障處理”的規(guī)定,這是導致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另外,皮帶機沒有緊急停車裝置,在皮帶機尾輪部位沒有防護欄桿則是造成這次事故的間接原因。
安管人員寄語:
我們每個人必須在工作中多一份責任,本著對他們負責,對自己負責,對他人負責,將寫在紙上,貼在墻上,掛在嘴上的制度和職責請下來,貫穿到我們的每一次操作中,落實到我們的每一步行動中。必須樹立抓生產就是抓現(xiàn)場,抓現(xiàn)場就要抓安全。
我們通過培訓提高全員安全意識與員工操作技能;通過查違章規(guī)范安全操作;通過專項整治提高隱患整改;制定完善、熟練運用單元操作,提高對大系統(tǒng)生產突發(fā)事件的應急駕馭能力。 事故的教訓是慘痛的,如果我們不能從別人的事故中看到自己的責任,不能深刻反思,并對照檢查自己工作中的不足與失誤,認真履行職責,那么,誰又能保證那血色的一幕不會在我們身邊或身上再現(xiàn)呢? 注:原來的每周一期事故案例下發(fā)學習后,要求每次都要寫出心得,后來考慮到目前生產現(xiàn)狀和員工的學習任務,規(guī)定一個月的最后一個星期對當月所學四期案例寫出一篇學習心得。即便如此,在即將過去的元月份,大家難道對所學案例沒有一點心得體會嗎?不然,為何沒有收到各單位上交的心得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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