煉化“2003.2.7”機動車輛傷害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經過
2003年2月7日16時12分,大慶煉化公司聚合物廠綜合加工車間班長、叉車駕駛員李艷春(男,28歲)駕駛黑龍江06廠內2604號叉車,從車庫提車向后倒車時,由于注意力不集中,倒車速度過快,加之采取措施不當,造成該車從35厘米高、7米寬的物料平臺上摔落到地面,駕駛員李艷春從車上摔下,又被慣性繼續向后行駛的叉車推到路對面的路緣石上,頭部被叉車的配重鐵與路緣石撞擊、擠壓,受重傷,送往大慶龍南醫院,經過兩個小時搶救無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這是一起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車輛傷害生產責任亡人事故。
1、直接原因
李艷春安全意識淡薄,倒車速度過快,采取措施不當,使車輛失去控制;也沒有按規定佩帶安全帽。
2、間接原因
(1)聚合物廠對職工的安全教育管理不夠,雖然經過了特殊工種培訓合格,但上崗前車間沒有認真地考核和進行上崗教育,對職工沒有按規定佩帶安全帽的違章行為沒能及時發現,路面有冰也沒有及時進行清理;
(2)聚合物廠對叉車發動機蓋沒有固定設施、導致發動機蓋和車座可以一起向后翻下這一設計上的缺陷沒能及時發現、及時整改;
(3)作業環境場所不符合本質安全要求,操作平臺無圍欄等附屬安全設施。
四、預防措施
1、大慶煉化公司提出了2003年安全工作“四個必須”:一是必須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檢查、嚴厲處理、嚴肅兌現,堅決杜絕“三違”,樹立起了“安全生產就是最大效益”的觀念。建立健全了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保障措施;二是必須解決員工的培訓問題,對5-15%的崗位員工進行脫產強化培訓,提高崗位員工的操作技能;三是必須清理掉所有的外雇工,增強全員安全業務素質;四是必須與農民工依法簽定合同,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開展了安全大檢查。2003年,人事、生產、設備等部門配合,開展了以分廠為單位,從崗位責任制落實、特殊工種作業、安全培訓(活動)、應急計劃演練、事故處理、崗位技能提高、HSE運行等方面的整頓工作,特別是加強了勞動保護及安全設施的全面檢查,對爬梯,護欄、平臺等易造成人員傷害的部位進行隱患排查,對高空懸掛的標語牌,警示牌等進行了加固處理。
3、加強對機動車輛的管理工作。一是對各單位的機動車駕駛員加強管理、加強教育、加強考核;二是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禁無證駕駛、酒后駕駛和超速行駛;三是禁止非崗位司機駕駛車輛,禁止學習、實習司機單獨駕駛;四是嚴禁車輛帶病作業或司機疲勞駕駛;五是禁止工程車輛違章載人行駛或作業;六是增強自我保護能力,做到“三不傷害”;七是加強特種作業專用設備管理,在對叉車進行專項檢查,保證叉車車燈、剎車、喇叭等部件完好,運行車輛設施完好的同時,在所有叉車油門處增設了限位器,進一步限制車輛速度,固定了司機座椅,確保異常情況下座椅的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