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視安全開機取物 違章操作賠上性命
一、事故經過:
2004年1月11日9時20分,劉某及孟某等人在篩選樓進行維修皮帶尾兩側護板時,孟某發現皮帶機機尾處底帶上有一個錨盤,在未停機的情況下,就用鐵棍欲投出未果,劉某就接過孟某手中的鐵棍,伸手投錨盤,不慎被運轉的皮帶機尾滾筒將手臂卷入,造成肩部拉傷擠傷頭部,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經鑒定系顱腦嚴重損傷致死。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死者劉某違章操作,在明知未停機的情況下伸手投底帶上的錨盤,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間接原因
①安全管理不到位,工區管理安排工作不全面,疏于對作業人員的監督檢查。
②對職工的安全教育不夠,現場施工人員安全意識淡薄,自保、互保、聯保意識差
③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力,在檢修設備期間或發現運行異常及處理故障時未執行停機停電制度。
三、防范措施
1、強化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切實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按章操作的自覺性,增強職工自保、互保
和聯保能力。
2、強化機電設備檢修期間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在現場的落實,嚴格執行停機、停電閉鎖制度。
3、加強對薄弱人物的排查與幫教,消除安全生產中存在的人的不安全因素。
4、加大現場的監督檢查力度,特別是強化對零星作業人員的監督檢查,狠反“三違”,堵塞安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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