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作業 引發中毒傷亡事故
事故經過:
2009年9月17日19時30分,襄汾縣強盛鐵合金廠召開會議,安排部署檢修工作。主要檢修高爐熱風閥、布袋凈煤氣閥和東、西燒結熱破篩、皮帶輸送、東燒結閥蓋密封箱體蓋板等。
9月18日10時05分,高爐休風。11時,甲班開始檢修,當班燒結工(又稱爐前工)沒有按規程要求關閉煤氣閥門和打開煤氣放散閥即進行了作業。16時,乙班班長李×安排2名燒結工在東燒結平臺配合機修工焊接閥蓋密封箱體漏水點和蓋板。18時25分,高爐恢復送風。18時50分左右,在未經確認是否具備輸送煤氣條件和采取其他相關安全措施的情況下,開始向東燒結機輸送煤氣。而郭×等4人仍在東燒結機平臺下密封閥蓋箱體內檢修作業。由于高爐煤氣輸送到東燒結機的管道閥門未關閉,放散閥也未打開,煤氣通過管道進入燒結密封閥蓋箱體內,正在檢修作業的3人(包括郭××在內)中毒死亡,1人因臨近箱體入口處輕微中毒得以生還。當發現煤氣閥門末關閉,另有1名員工前往關閉煤氣管道閥門時中毒身亡。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 (1)在檢修前,甲班沒有按規定關閉煤氣閥門、打開放散閥,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作業;乙班在沒有辦理工作票、沒有確認煤氣閥門的狀態、沒有進行箱體內煤氣濃度檢測、沒有準備安全防護設施、沒有指派專門安全監護人員的情況下,安排組織人員進入箱體內違章作業;在得知已經輸送煤氣,沒有采取關閉煤氣閥門、打開放散閥等措施的情況下,未能及時組織撤出人員,導致事故發生。
(2)在沒有采取任何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發現煤氣泄漏,盲目冒險去關煤氣閥門,導致中毒死亡,造成事故擴大。
2、間接原因
(1)檢修作業組織、輸送煤氣調度指揮管理混亂,習慣性違章。
(2)沒有編制檢修計劃和方案,沒有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沒有現場安全監護。
(3)企業內部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管理人員安全意識差,作業人員自我保護意識不強。
(4)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在檢修過程中未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5)襄汾縣相關職能部門、汾城鎮政府對該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監督檢查不力。
預防措施:
1、襄汾縣強盛鐵合金廠立即停產進行整頓。嚴格執行隱患排查制度,制定整治方案,落實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徹底進行治理,消除各類隱患,整治后報行業管理部門組織專家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
2、襄汾縣強盛鐵合金廠要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認真汲取“9.18”事故慘痛教訓,認真落實安全責任制,開展“三級”安全教育,對職工進行一次規范的安全培訓,建立培訓檔案,凡未經培訓或考試不合格的一律不準上崗。
3、監管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督促各行各業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并認真落實,對高危場所要嚴格現場管理,杜絕“三違”現象。要在機械設備、危險源、高危場所設置明顯警示標志。要制定切實可行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對預案進行演練,做到應急救援及時到位。
4、地方政府要認真汲取“9.18”事故教訓,立即組織開展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明確分管領導、部門領導分片包點責任,明確具體監管人的責任,強化各項措施。要以嚴明的紀律抓好安全監督檢查,凡不按規定和要求進行認真檢查的,將依法依紀嚴肅處理,將各項安全生產工作措施落到實處,確保國慶節期間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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