鉆孔作業死亡事故
[事故經過]
3月19日,基礎處錨索項目部三機組三班班長陳某某帶領班員任某某等四人,從東風水電站壩后馬道進入左壩肩下游邊坡錨固區867m高程(第二層鋼棧橋),0+66樁號施工現場執行鉆孔任務。陳某某與本班人員到達工作面,交接班后,施工正常。
上午10時32分,因第五層處理孔內故障用水進行沖孔,污水撒落下來,將S操作(遼-ⅢA型地質鉆司鉆工任某某的衣服淋濕,10時35分陳看到任的衣服淋濕,就對任喊;你過來把衣服烤干,我來操作鉆機,任某某未將鉆機停下來,就離開鉆機向電爐走去,這時陳某某身穿的卡中山裝(未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在鉆機未停止運行的情況下,從鉆機上部跨越過去操作鉆機,就在跨越鉆桿的時候陳敞開的中山裝衣角被飛速旋轉的鉆桿纏繞住,瞬間衣服連著陳的身體纏繞在鉆桿上,致使陳的頭部及全身撞擊在立軸油缸和鉆機腳架上,造成頭前部、胸部、腳、手等多處粉碎骨折,腦漿四濺,陳當場死亡。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陳身為班長是本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本專業的安全操作規程是熟悉的,陳在換崗時沒有要求司鉆人員停機。在鉆機未停的情況下,違章跨越鉆機。
2、間接原因:
(1)陳在工作時穿中山裝,違反了機械操作人員必須遵守的“三緊”的要求,思想上沒有充分認識到違章作業的嚴重性,報有麻痹的僥幸心理。
(2)作業環境不良,因MQ2號孔是鋼棧橋第三層,最邊沿一個孔,施工場地窄小,加上巖壁陡峭,只能擺下一臺鉆機(限于總體安全施工要求,保證鋼棧橋的穩定),沒有人行空間,客觀上造成施工人員只能從鉆桿上跨越,雖然規定過在人員通過時必須停機,但未認真執行。
(3)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環節,錨索工程施工難度大,作業環境差,巖壁為90度直立,高差為90米,為保證東風水電站安全度汛,我們的安全工作主要針對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鋼棧橋垮塌及懸挑橋吊裝等方面,忽視了機械纏繞事故。
3、主要原因:在換崗時沒有要求司鉆人員停機。在鉆機未停的情況下,違章跨越鉆機。
[預防措施]
1、認真吸取這次事故的血的教訓,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杜絕“三違”現象,正確處理安全、進度、效益三者之間的關系。
2、嚴格勞動紀律,強調職工上班時必須正確穿戴好安全民主制度用品。
3、遇同類情況,須搭設人行橋或人行道,嚴禁從鉆機上部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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