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滘鎮“10·13”一般觸電事故調查報告
2016年10月13日下午14:21時,位于道滘鎮小河村的東莞市創藝工貿有限公司發生一起觸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為查清事故原因,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2016年10月18日,東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道滘鎮“10·13”一般觸電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工作。事故調查組邀請了東莞市第一市區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事故調查工作。
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驗、調查取證、綜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并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議。
一、?? 事故單位概況
東莞市創藝工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創藝公司”),注冊號:441900000700956;住所:東莞市道滘鎮小河大鯇涌工業區;法定代表人:嚴健方;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經營范圍:產銷鞋材、專用機械配件及設備、五金電器、木器制品。成立日期:2009年12月18日;營業期限:長期。
??? 二、事故發生的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根據創藝公司車間現場監控錄像以及創藝公司員工沈文華和潘木清陳述:2016年10月13日下午14:21時,劉孝銀在車間2號熔鋁爐工作,手抓該爐蓋上方把手將爐蓋移開,并用鐵制長勺將爐內鋁水攪動后隨手將長勺放在該爐鍋蓋右下邊緣,當劉孝銀右手持勺,同時左手抓握爐蓋上方把手時發生觸電。在旁邊工作的沈文華聽到劉孝銀倒地的響聲,往后看,看到劉孝銀倒在地上,他馬上走近用力拉劉孝銀的右手,把劉孝銀的左手拖離2號熔鋁爐蓋子把手,當時劉孝銀躺在地上不省人事,創藝公司法定代表人嚴健方開車送劉孝銀到東莞市人民醫院搶救,10月13日下午15:49時,劉孝銀經搶救無效證實死亡。
三、事故人員傷亡情況和直接經濟損失
1、人員傷亡情況
該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劉孝銀,男,漢族,29歲, 1987年1月20日出生,重慶市巫山縣人,2016年8月入職創藝公司,負責熔鋁爐熔澆工作。
2、直接經濟損失
據統計,直接經濟損失約人民幣65萬元。
四、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一)調查情況
1、現場檢查情況。接到事故報告以后,安監部門執法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了檢查,發現車間現場電線亂拉亂接,線路的鋪設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作業人員未佩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絕緣手套、勞動防護服裝等勞動防護用品。
2、詢問情況。經詢問創藝公司工作人員沈文華和潘木清,事發時劉孝銀只穿著一雙拖鞋,沒有佩戴手套等勞動防護用品。創藝公司未監督、檢查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等。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劉孝銀安全意識淡薄,工作期間未佩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絕緣手套)、勞動防護服裝等勞動防護用品。
2、間接原因
一是創藝公司未監督、檢查劉孝銀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二是創藝公司未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
三是創藝公司主要負責人嚴健方未履行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未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三)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道滘鎮“10·13”觸電事故是一起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五、事故的責任認定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一)責任認定
1、劉孝銀安全意識淡薄,工作期間沒有佩戴勞動防護用品(絕緣手套),導致事故的發生。因此,劉孝銀本人應對事故負有責任。
2、創藝公司未監督、教育劉孝銀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未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導致事故的發生。因此,創藝公司應對事故負有責任。
3、創藝公司主要負責人嚴健方未履行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未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導致事故的發生。因此,創藝公司主要負責人嚴健方應對事故負有責任。
(二)處理意見
一是劉孝銀安全意識淡薄,工作期間沒有佩戴勞動防護用品(絕緣手套),直接導致事故發生。因劉孝銀本人在事故中死亡,建議免于追究其責任。
二是創藝公司未監督、教育劉孝銀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未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間接導致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議由安監部門依法對創藝公司實施行政處罰。
三是創藝公司主要負責人嚴健方未履行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未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間接導致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建議由安監部門依法對創藝公司主要負責人嚴健方實施行政處罰。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為防范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建議道滘安全監管分局督促事故單位創藝公司應明確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的職責,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吸取道滘鎮“10·13”一般觸電事故教訓。在今后的生產經營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認真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為防范和杜絕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安全,現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必須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加強安全管理,全面履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2、必須健全并落實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
3、必須認真執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4、必須對外來從業人員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二)小河村委會應進一步加強對轄區企業安全生產檢查工作,進一步強化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安全生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