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機碰撞導致作業人員墜落
工程與事故概況
某市XX大廈工程由該市屬建筑公司(企業資質:一級)承建。該大廈為18層框架結構。工程開竣工日期是1994年8月至1996年8月。
某年3月8日下午13時45分左右,該公司一分公司一O二隊施工的XX大廈工地,架子工班班長唐XX在42m高空搭設防護腳手操作平臺,因升降梯籠下降時碰觸墜落,急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經過
3月8日下午13時15分左右,班長唐XX安排王XX、湯XX和他搭設塔吊的扶墻腳手架,大約13時20分左右,三人在12層樓面將三根4.5m長的鋼管一頭放在靠墻的腳手上,另一頭放在塔吊上,放好后將竹排鋪在上面,然后用鐵絲扎牢,當時三人的位置是,唐XX站立在11層樓面的塔吊網片上,湯XX站在竹排上,王XX在12層樓面將鋼管傳遞給湯,唐先將一根4.5m長的鋼管放在塔吊的東西二只角,然后用12號鐵絲綁扎,再用一根4.5m長的鋼管將南北兩只角綁扎好,第三根放在北面塔吊東西兩只角,正準備綁扎時,上面的升降機下降,下降到靠近唐約60cm高度時,被架子工王 XX發覺并發出呼叫聲,就在這時只聽到一聲驚叫,唐被下降的升降機碰觸后墜落,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經現場調查和事故分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是:
1.機操班塔吊司機楊XX,操作中思想麻痹,根據《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第4.12.12條第五款:“作業前應重點檢查運行范圍內有無障礙”之規定。楊XX未按規定檢查升降機運行范圍內有無障礙物,盲目蠻干,致使升降機在下降時碰觸唐XX,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架子工班班長唐XX違反登高懸空作業必須使用安全帶的規定,違章冒險作業,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3.現場工長水XX沒有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當唐XX提出要做塔吊護墻腳手時,水XX未及向機操班布置協調,水看到唐上班前未結安全帶,未加制止和糾正,也是造成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
事故教訓
這是一起因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所造成的責任性事故,教訓十分深刻:
1.機操手在操作中必須思想集中,嚴格遵守塔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在運行前、運行中檢查運行范圍內有無障礙物,發現情況及時采取措施。
2.架子工是危險性較大的作業工種,上班就必須戴安全帶、安全帽,移動中應高度警惕,作業前應扣牢安全帶尾扣。
3.現場施工工長或施工員,應正確掌握各工種作業的位置,必須在采取相應措施后方能同意在同一垂直線上作業,反之應實行交叉作業。
防范措施
這是一起因特種作業人員操作失誤和施工現場管理失誤而造成的責任性事故,要防止重復性事故的發生,主要應采取下列措施:
1.安全管理最大的難度是對人的管理,人是處于動態之中,人的行為稍有疏忽就會造成事故,而塔吊司機和指揮,架子工所從事的作業都是危險性較大的作業,因此切實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和管理,是一項制度化的管理工作,只有做到班前活動天天搞,安全施工警鐘長鳴,才能克服和糾正違章,確保安全施工。
2.現場施工管理人員在管施工的同時必須管安全,也就是說必須使每個職工都在安全的條件下施工,對每個作業班組的作業環境應該做到心中有數,在同一垂直線上操作應盡最大可能實行交叉作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