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物下站人喪命
事故發生時間:2002年3月11日
事故簡要經過:
3月11日凌晨1:00左右塢修某公司劉某、陳某等9人在“德魯莎”輪清廢砂.凌晨2:20分到3艙內清砂,船隊1#門機指揮彭某站在3艙中縱艙壁頂平臺上,指揮門機將2只空垃圾斗用單根鋼絲吊至3艙左艙后位置往下放,當空斗與大艙底板接觸的同時,劉某、陳某等9人一齊去拉垃圾斗,此時門機的吊鉤和滑輪壓在3艙左后艙口圍內側簡易腳手架的腳手板上,腳手板被壓斷,一塊(2500×300×50)腳手板墜落擊中在艙內拉垃圾斗的陳某頸部,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1、門機指揮彭某指揮不當,致使空斗下放時,門機吊鉤及滑輪壓斷腳手板。且違章使用單根鋼絲吊垃圾斗
2、清砂工陳某違反起重規定,站在吊物下方。
整改措施:
吊物下嚴禁站人,提高指揮人員業務水平,杜絕違章作業。
【評析】
對于安全技術、安全規程、安全制度這些方面的知識以及安全生產防護措施和勞動保護等方面的經驗,要通過事故教訓以及形象化的安全宣傳教育等方面的影響,潛移默化地增強人們在勞動中的安全意識。對于必須記住的安全生產知識,要不斷復習,不斷強化,以保持行為安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