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拉斜吊釀慘禍
2001年3月6日中午,鄂西山區某化工公司一分廠檢修工班長嚴某、維修工饒某、王某3人根據車間主任殷某的安排,對二號爐檢修現場進行清理,嚴某違章安排無證人員饒某在三樓頂端操作行車,王某和嚴某在二樓接放被吊運的物品(電擊大套),當吊運第3只大套時,由于行車已經到位,但3人雖采用歪拉斜吊但仍無法使大套落到理想地點,嚴、王2人在沒有取掉掛鉤的情況下,強行推拉重達800多千克的大套,此時大套尾部著地,頭部懸空使鋼索已呈20度的斜拉狀態,在外力的作用下,大套產生巨大的反彈力將嚴拍傷,被緊急送往縣醫療中心接受治療。經醫院診斷,嚴某左大腿內側成粉碎性骨折。
事故原因
這起事故是人為違章操作所致,屬責任事故,一是操作者本人違章蠻干;二是當班領導沒有對安全問題進行班前安排和要求;三是現場管理人員沒有進行有效監督,認真履行職責,管理有死角;四是班組現場管理工作不到位,習慣性違章操作是這起事故的根本原因。
整改措施
一、組織干部職工在事故發生地點開現場會,認真分析發生事故的原因,使干部職工吸取教訓,引以為戒。
二、用一個月的時間深化安規教育,使所有一線管理人員和職工對安全規程再一次進行系統地掌握,并進行專項閉卷考試,不及格的不得上崗工作。
三、每個生產崗位職工寫一篇對安全生產的認識,相互約定違規責任,使安全生產在每個人身上都得到體現和保證。
四、著重查責任制的落實情況,查運行和即將運行的設施設備、生產現場,查人的思想認識和人的操作行為,對人身和財物有較大影響和威脅的隱患,必須整改后才能生產。
五、對事故責任者和負有直接管理責任的領導及現場管理人員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由集團公司安全保衛部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