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目施救 三人死亡
?一、事故經過 2008年10月27日16:20,某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在蘇北路雨水提升泵站閘門井實施封堵墻拆除施工過程中,發生一起人身傷亡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45萬元。 10月27日下午14:30左右,某公司項目負責人田某根據工程項目總體安排,帶領技術員丁某,員工商某、吳某、田某、王某等六人,到蘇北路雨水提升站施工工地,對新建閘門井的磚砌水泥抹面封堵墻實施拆除作業。 14:40左右,商某穿好連體雨褲,丁某、吳某使用直徑約15mm的麻繩將商某攔腰系住后,下到了新建閘門井中,用12磅的大錘砸封堵墻。十幾分鐘后,封堵墻被砸開一個直徑約為100-200mm的洞口,南側雨水管道內的污雨水急速流出。站在閘門井口的田某、丁某等發現水流較急和井內臭味較濃,要求商某立即上來,商某還想進一步將出水口擴大,在井上拉牽引繩的丁某、吳某強行將商某拉出井口。隨后,田某、丁某在囑咐商某、吳某等到污雨水泄壓后再進行封堵墻的拆除工作之后,二人駕車離開現場。 16:00左右,某市政建設工程處部分雨水提升站項目副經理曹某到蘇北路雨水提升泵站查看排氣閥故障情況,看到商某在閘門井中砸封堵墻,立即要求商某從井中上來;商某從井中上來后,曹某要求采取措施以后再進行施工。隨后,曹某前去泵房內查看排氣閥維修情況。
16:20左右,商某未聽從田某、丁某和曹某的安排,再次擅自下到閘門井中,繼續進行封堵墻拆除作業。當下到閘門井三分之二處,商某突然栽入閘門井污雨水中,田某、吳某相繼下井救人,最終造成三人死亡。?
??????? 二、原因分析 1、某公司現場施工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自我保護意識差,項目經理田某違章指揮,商某違反油田安全生產禁令,未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風險進行分析、沒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情況下,冒險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尤其是在意識到可能發生危險的情況下,重復下井施工,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看到商某跌入閘門井污雨水中的某公司人員吳某,和隨后趕來的施救人員田某,自我保護意識差,在沒有采取任何防范措施的情況下,直接下入7.9m深的閘門井中盲目施救,是導致事故擴大的直接原因。 3、某公司施工人員在前期工程施工過程中,對原雨水管線雖然進行了兩道封堵,但是,對南側來水窨井封堵不徹底,是造成封堵墻拆除施工中危險程度加大的直接原因。 4、某市政建設工程處項目部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雖然與分包商簽訂有施工安全協議書,但對其具體執行情況沒有進行落實,對作業人員沒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技術交底內容不全面,現場監督管理不力,對違章制止不力,是造成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5、某市政建設工程處施工組織設計針對性不強,工程安全風險分析不全面,沒有制定有針對性的事故應急預案,未辦理《項目開工安全許可證》、《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等直接作業環節的相關許可票證,是造成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 三、啟示
1、施工前,不僅要按規定辦理相關許可證,而且要對工程進行風險評估、危險點識別,并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一起指導工程施工。使施工人員明確干到什么階段,存在什么風險,怎樣正確處理,要注意的安全事項。防止"初生牛犢不怕虎",面對風險,盲目蠻干,釀成事故發生。 2、由于分包隊伍的成份為農民構成,從安全知識、意識到應對能力都有很多局限性。因此,需要我們在安全上象管理自己的隊伍一樣管理,切實以"你干我管"取代"以包代管"。 3、在有毒的環境中作業,事前要按標準進行檢測,不合格的不準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為了防止意外發生,人員一定要戴好防毒面具,千萬不能圖方便,放棄了一旦發生意外時,你自己這一唯一的"救命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