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濟寧礦業集團有限公司鋼鐵廠制氧站氣瓶爆炸事故
(一)事故概況
2002年6月4日4時20分,濟寧礦業集團有限公司鋼鐵廠制氧站用車拉20只氣瓶去泗水酒廠充裝二氧化碳,在充裝過程中,發現6個氣瓶漏氣沒有充裝,另14個氣瓶充裝了二氧化碳。6月5日5時,返回制氧站。8時站長知道氣瓶漏氣不合格,通知把氣瓶拉回去,經銷戶張某表示下午拉走。16時,有一客戶來拉氧氣,把車開到裝卸平臺處,裝卸工開始進行裝瓶時,16時20分,二氧化碳氣瓶發生爆炸,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間接經濟損失15萬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是此氣瓶為焊接氣瓶(應為無縫氣瓶),焊接質量低劣,氣瓶材質脆性大,塑性差,承載能力降低。
2.主要原因是站長擅自從非法經營戶處購買不合格氣瓶,非法經營二氧化碳氣體;此外還有副站長隊新購氣瓶,不經檢驗就拉到充氣廠充氣;酒精廠充氣站對送來的氣瓶,不檢查,不檢測,直接充裝,發現漏氣仍將其他氣瓶經行了充裝;拉回制氧站后,沒有采取冷卻措施而是把氣瓶暴曬在陽光下,造成內壓增大,廠領導疏忽對制氧站進行安全監督和管理等原因。
(三)預防同類事故的措施
1.嚴格安全監督和管理,加強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安全管理意識。
2.加強對氧氣站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并嚴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