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新精細化工廠搪玻璃反應鍋爆炸事故
1.事故概況
某年4月8日,廣州市增城縣中新精細化工廠搪玻璃反應鍋發生爆炸。該廠首次進行苯二甲酸二甲脂的試生產,所用設備是1000L的舊搪玻璃反應鍋。上午9:30開始投料,12:00升溫,15:00左右發現反應鍋蓋邊有液體滲出,用扳手擰緊緊固螺栓(卡碼)。由于用力過大,有2只緊固螺栓被擰斷,更換上備用的螺栓,繼續試驗。試運行中先后又有3只螺栓發生斷裂,更換后繼續進行,約在16:00,反應鍋發生爆炸。爆炸后,鍋蓋被拋到樓上;部分連接管飛到50m以外的后山坡上;車間樓頂被炸毀;3人死亡,1人重傷。
2.事故原因分析
1)設備陳舊,缺陷較多。事故設備是上個世紀70年代末期制造的,而且多年未用。中新化工廠安裝前后既未進行檢驗,也未辦理登記使用手續,設備安全狀況不清。反應鍋的緊固螺栓的材質采用的灰口鑄鐵而不是可鍛鑄鐵不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由于材質用錯,其強度低于標準規定。同時,1000L的反應鍋應選用56只緊固螺栓,而該反應鍋只有52只緊固螺栓。同時,設備上也未裝安全閥或爆破片,設備存在先天嚴重安全隱患,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2)冒險蠻干是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企業領導在設備投入運行前,未向安全監察機構申報,擅自進行安裝,也未辦理登記使用手續。同時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也未辦理相關手續。設備在投入試運行中,反應鍋的緊固螺栓多次發生斷裂,未引起有關人員的重視,仍盲目指揮冒險蠻干,而操作人員素質低,不了解壓力容器安全操作的基本知識,是一起人為的責任事故。
簡評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深化發展,經濟所有制的成分不斷發生變化,民營企業的GDP值占國民經濟GDP總值的比重不斷上升。沿海一些經濟發達的省份,其民營企業的GDP值占有非常大的比例。民營企業的快速發展,也為生產中的安全提出了新課題。一些民營企業家只顧短期的經濟效益,忽略了生產中的安全問題。使用淘汰或報廢的承壓類特種設備,投入運行前不向安全監察機構登記備案,使用也不申請定期檢驗。民營企業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亟待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