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不善脫氧劑遇水燃燒事故
2001年7月4日,某鋼廠原料倉庫著火,火災持續24小時,造成庫房坍塌,原料燒毀,經濟損失嚴重。
事故經過:
7月4日是陰雨天氣,傾盆大雨下至傍晚仍然沒停。位于鋼廠附近的原料倉庫突然一聲悶響,隨后黑煙滾滾,瞬間火焰沖天。消防部門接到報告后及時趕到現場,組織進行撲救,但由于不明著火原因,用水撲救,反而火勢愈來愈大。消防部門在搞清著火原因后,停止用水撲救,采取其他辦法,經24小時后,火勢方才撲滅。
事故分析:
原料倉庫是為生產儲備原料的主要庫房,在著火地點堆放著復合脫氧劑約50t。由于反應生成的大量氣體,熱量積聚在堆放的脫氧劑中,不能及時排除,同時,分解放出的熱量已大于乙炔的自燃點305℃,從而導致脫氧劑燃燒,進而導致庫房的燃燒。
經現場勘察,脫氧劑的包裝十分混亂,包裝上既無產品名稱,又無防潮設施,并且無產品使用、保管說明書,倉庫保管十分不使。脫氧劑是易潮品,受潮后將失效,不但起不到脫氧效果,而且還將污染鋼水,使鋼水質量下降,鋼中氣泡增多,嚴重的可造成廢品。倉庫保管員在保管過程中,由于不了解脫氧劑的功能,隨意將其堆放在潮濕漏雨的半露天庫內,難以保證其性能不受損害,而且還導致了火災事故的發生。
事故教訓與防范措施:
這起事故屬于可以避免的事故,只要采購人員、庫房管理人員認真細致一點,責任心強一點,事故就有可能不會發生。應采取的防范措施是:
(1)采購人員在購買產品時,應要求供貨方在供貨時提供必要的質量要求,并且對貨物運輸、包裝質量提出要求;同時要求供貨方提供產品使用、保管說明書,以便了解保管注意事項及產品性能,以保證產品功效。
(2)廠方對產品的包裝質量、產品質量應進行定期檢驗,提出要求,不合要求的可以拒收。同時針對產品使用后的情況、脫氧效果等性能進行定期抽檢,發現問題及時提出,確保產品質量。
(3)企業在不斷進行改造更新主體設備的同時,不要忽略對庫房等附屬設施的投入。如果附屬設施不完善,可能會導致原燃材料的質量下降,從而導致產品質量下降,影響整體效益。
(4)加強對倉庫保管人員的教育培訓,提高保管人員業務技術水平,增強責任心,并且加強與消防部門的聯系,主動介紹本企業原材料的性能,以便在火災發生時及時采取措施,避免造成更大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