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氣閥門未關 倉庫霄煙沖天
一、事故概況及經過
某市橡膠一廠倉庫未將蒸汽閥門關好,導致烤房溫度升高,造成火災,燒毀車間、倉庫1400平方米和原料、設備等,直接損失76.14萬元。該廠工人李某某,生產組長李某的行為觸犯《刑法》114條之規定,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李某某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判處李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1985年1月29日中午12時20分,某市橡膠一廠供銷股倉庫大組兼管烤房工作的羅某向李某(組長)請假半天。李某準假后未指定專人接替羅某的工作。16時許,該組工人錢某發現烤房外的排氣管冒氣,烤房門有點熱,當即到該廠澡堂找李某反映。李某即指派李某某隨錢某去關蒸氣閥門。李某某到烤房搬了一下閥門就出來。錢問李某某:“咋個還冒氣?”李某某回答:“是回氣。”爾后,李某某去洗澡回家,烤房無人管理。次日凌晨4時,因烤房的蒸氣閥門未關好,致使拷房內溫度持續上升,烤房內發泡劑起火,給國家財產造成巨大損失。
二、事故原因分析
違反規章制度,嚴重不負責任。李某身為組長,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同意羅某請假后,未指派他人管理烤房,形成無人管的局面。當接到險情反映時,不親自檢查,采取措施排除隱患,致使火災發生。李某某接到關閥門的指令后,粗心大意,不負責任,未將閥門關好,導致烤房溫度升高,造成特大火災,使國家財產遭受巨大損失。
三、防止同類事故的措施
嚴守工作紀律,認真執行生產安全規則。在生產作業過程中,要樹立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按照規章制度,約束、規范自己的行為,認真作業,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