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盲目作業,玻璃鋼冷卻塔著火事故
事故經過
2003年7月27日,焊工正在玻璃鋼冷卻塔塔口附近焊接平臺與欄桿,這時焊工接到班長指示要他暫停作業。于是焊工停止了電焊作業,并順手將電焊鉗掛在冷卻塔的口沿里。由于電焊鉗上的焊條觸到口沿的鋼帶上,于是產生電焊火花,電焊火花又從塔口濺落到塔內的填料波紋片上。與此同時,有人看見波紋片上距塔殼約30厘米處開始冒煙。接下來,煙霧擴散,火災發生了。在波紋片下層作業的人員抬頭向上看時,發現波紋片有一處向下滴淌著油狀火星……
冷卻塔內火勢迅速蔓延,很快形成數米高的大火。施工人員向地面人員要水和滅火器,可還未等地面人員回來,僅10幾分鐘,這座NBL—200型玻璃鋼冷卻塔就被全部燒毀了。余火還在燃燒,被趕到的消防隊員用水撲滅了。現場留下的僅僅是燒得不成樣子的玻璃鋼熔體和支撐冷卻塔的角鋼支架了。這次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9萬元。
原因分析
聚丙烯波紋片易燃燒
從結構上看,玻璃鋼冷卻塔的殼體使用不飽和聚酯做粘接劑、玻璃布做增強材料成型而成。塔內填料為改性聚氯乙烯波紋片或聚丙烯制成的波紋片,遇火極易燃燒,這是火災事故的主要原因。
從現場看,焊條觸到塔口鋼帶上,產生的電焊火花(溫度高達1000攝氏度)濺落 在塔內填料聚丙烯波紋片上。在高溫作用下,熔點僅為164攝氏度的聚丙烯波紋片從電焊火花濺落點處開始熔融、冒煙、起火(事后的模擬試驗證實了這一過程)塔內通風良好,風助火勢,僅10幾分鐘,冷卻塔便被全部燒毀。
施工前安全教育不夠,工人盲目作業
該冷卻塔是河南一家凈水設備廠制造的,在《安裝注意事項》第10條寫著:因填料是易燃的,在安裝現場嚴禁電焊;同時,玻璃鋼冷卻塔使用場所,應有常備放火措施。可該廠在安裝施工前,對這條注意事項未予足夠重視,對冷卻塔的火災危險性也缺乏認識,導致工人盲目作業,這也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安全管理有差距,有章不循
安裝施工前,如果按照動火管理規定辦理了“動火證”,也許不會造成損失。但人們對辦理動火證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動火不辦證,也是發生事故的原因之一。
防火措施不完善
滅火設施離現場太遠,發生火災后,延誤滅火時機。
預防措施
熟悉設備或產品的特性,做好施工前安全教育,杜絕違章動火和無證動火。
盡量不在冷卻塔附近動火,必須動火時,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可用濕麻袋蓋好塔殼、塔口和塔內填料,使濺落的火花遇濕熄滅。動火現場還要配備滅火器。
生產廠家應提高玻璃鋼冷卻塔的防火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