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岡市文坪鎮(zhèn)三水村煤礦“5.31”頂板事故
一、事故概況
⒈企業(yè)名稱:武岡市文坪鎮(zhèn)三水村煤礦。
⒉企業(yè)性質: 集體所有制企業(yè)。
⒊事故時間:2009年5月31日10時40分。
⒋事故地點:東三采區(qū)Ⅱ煤工作面。
⒌事故類別:頂板事故。
⒍事故傷亡情況:死亡1人。
⒎直接經(jīng)濟損失:41.1萬元。
二、事故單位概況
㈠煤礦概況
三水村煤礦位于武岡市文坪鎮(zhèn)三水村境內,距武岡市18公里。礦區(qū)外圍有武岡至新寧的1848公路通過,煤礦有礦區(qū)公路與之相連接,交通較方便。
該礦始建于1992年5月,原生產(chǎn)能力為1萬噸/年,屬集體所有制企業(yè)。2006年5月,該礦經(jīng)批準與相鄰的曾光榮煤礦實行資源整合,并于當年委托邵陽市煤礦設計院進行整合設計,將設計能力提高至3萬噸/年,后又修改設計,調整生產(chǎn)能力至4萬噸/年,其整合擴能改造設計和安全設施設計均已經(jīng)批準。目前擴能設計改造工程正在施工當中,曾光榮井一翼與三水村井一翼尚未貫通。
該礦整合后,礦井的股東由李冬元、肖海葉、鐘國華、唐學奇、曾德鐘等5人組成,礦井總股本金 1125萬元,其中李冬元占32%、唐學奇占26%、曾德中占20%、鐘國華和肖海葉各占16%,各股東之間按比例承擔風險。
該礦由法人代表李冬元擔任礦長,負責礦井全面工作;安全副礦長為黃秋順,負責原曾光榮井一翼的全盤工作,并兼任井下的值班長、安全檢查員、瓦斯檢查員;生產(chǎn)副礦長為劉世智,負責原三水村井一翼的全盤工作,下設兩名帶班礦長肖坤銀、許清平,并兼任井下安全檢查員、瓦斯檢查員;技術負責人為肖坤寶(兼職),每月只去礦2-3次。事故發(fā)生在原曾光榮煤礦一翼,由黃秋順帶班。
該礦的采礦許可證、煤炭生產(chǎn)許可證、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均在有效期內,礦長李冬元已復訓合格,復訓后的礦長資格證和礦長安全資格證均有效,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已過有效期。
㈡礦井基本情況
礦井開采下石炭統(tǒng)測水組煤系,測水組上段為不含煤段,下段為含煤段。礦井內共含煤13層,自上而下可分為三個煤組和三個煤層,即Ⅰ煤組、Ⅱ煤組、Ⅲ煤組和Ⅳ、Ⅴ和Ⅵ煤層。主采煤層為V、VI煤層,該礦范圍內V、VI煤層均已開采完畢,其它五層為局部可采。均為低灰、低中硫、低磷的優(yōu)質無煙煤。
Ⅱ煤層呈黑色,塊狀,含黃鐵礦結晶,平均煤厚0.35m,傾角5~14°,現(xiàn)為礦井主采煤層。Ⅱ煤層頂?shù)装寰鶠楹谏百|頁巖,抗壓強度不大,屬Ⅰ級頂板,底板局部有底鼓現(xiàn)象。
根據(jù)湘煤行【2009】26號文批準,三水村煤礦為低瓦斯礦井,礦井絕對瓦斯涌出量0.51m3/min,相對瓦斯涌出量9.18m3/t,煤塵無爆炸危險性,煤層不易自燃。礦井水文地質條件簡單。
礦井采用平硐-斜井聯(lián)合開拓,機械抽出式通風。主斜井井口標高+475m,坡度25O,落底+416m,斜長140m;副井為平硐暗斜井,平硐標高+480m,暗斜井落底標高+450 m;風井為平硐,標高+468m。設計礦井共劃分為三個采區(qū),即礦井西南翼的11采區(qū)、東翼的12采區(qū)和整合前兩礦礦界煤柱的13采區(qū)。
礦井從2006年開始進行整合擴能施工以來,已完成了礦井水平運輸大巷和回風水平的貫通;11采區(qū)的開拓、準備工程正在施工;地面設備安裝工程已基本完成。
礦井采用一班作業(yè)制,即白班:8時-16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