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塘煤礦“11?1”煤與瓦斯突出事故
一、事故概況
1.企業名稱:祁陽縣白水鎮張家塘煤礦。
2.企業性質:私營企業。
3.事故時間:2009年11月1日1時30分。
4.事故地點:-260m 水平北翼1煤第三回風上山煤掘工作面。
5.事故類別:煤與瓦斯突出。
6.事故傷亡情況:死亡2人。
7.直接經濟損失:58萬元。
二、事故單位概況
㈠企業(煤礦)概況
張家塘煤礦位于祁陽縣白水鎮小湖村,系《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公廳關于永州市煤礦整頓關閉規劃的復函》(湘政辦函[2007]220號文)中的一個保留改造擴能的礦井,規劃該礦井的生產能力改造擴能到6萬噸/年。目前煤礦采礦許可證和煤炭生產許可證在有效期內,安全生產許可證已于2008年12月到期,礦井改造初步設計已經永州市煤炭行業管理辦公室審批,安全專篇未批復。
該礦為個體私營企業,現有職工人數60人。
(二)礦井基本情況
1.煤層賦存情況
本礦井開采井田為沙二井田,區內可采和局部可采煤層為1、2煤層。1煤層,黑色,條帶狀結構,煤層多呈單煤產出;巷道見煤厚0.1~0.80m,平均0.4m,屬不穩定薄煤層。2煤層,黑色,粉末狀結構,煤層多呈單煤產出;巷道見煤厚0.1~1.72m,平均0.55m,屬不穩定薄煤層。
礦井主采煤層為2煤層,煤層頂底板系粉砂巖,有時夾介殼粉砂巖、細砂巖。
2.瓦斯、煤塵及自燃情況
根據2009年的湖南省煤炭工業局湘煤行(2009)26號《關于2008年度礦井瓦斯等級、煤塵爆炸性及煤層自燃傾向性鑒定結果的批復》。張家塘煤礦瓦斯等級鑒定結果:相對瓦斯涌出量為23.5m3/t,相對二氧化碳涌出量為25.9m3/t,確定礦井屬高瓦斯礦井。煤層屬自燃發火煤層,煤塵有爆炸危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