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鍋滅火事故案例分析
事故時間:2008年1月22日
事故性質:操作不當
事故原因: 總控崗位員工在DCS調整PRC-29閥門時,誤將PRC29從31%關到3%,輔鍋火咀紅外監測器BE-341~345監測到滅火,電磁閥XV-341~345關死,將燃料氣徹底切除。
事故經過:
2008年1月22日18:45,總控操作工楊震監盤發現蒸汽壓力10.14MPa,想降低高壓蒸汽壓力到10.1MPa,減輔鍋燃料氣量,準備把燃料氣閥PRC-29的閥位從31%關到30%,按完“3”鍵,接著按“0鍵”,由于“0”鍵沒有按下去,就按“回車”鍵,誤將PRC-29閥位關到3%(打數字鍵),造成輔鍋聯鎖BS-341動作,輔鍋滅火,蒸汽壓力大幅下降,W/C聯鎖動作,按操作規程退守到穩定狀態,穩定后開車,21:45合成塔產氨正常,影響生產3小時。
經驗教訓:
1、生產受控工作沒有完全落實。主要是監控與確認不到位,在操作時,操作人員沒有檢查輸入欄的閥位,就按下回車鍵,沒有真正確認,沒有嚴格落實“四有一卡”操作法。
2、員工責任心不強,人的行為受控沒有到位。
3、克服不良操作習慣。
4、儀表盡量投自動運行。
5、結合本起事故處理經驗與教訓,組織員工培訓,提高突發事故處理能力。
車間處理意見:
車間領導及直接責任人楊震在事故發生后,認識到自身工作存在的不足,給化肥廠2008年各項工作的開展帶來不利影響,深感痛心。報請分廠進行考核,并愿意接受分廠的任何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