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操作先掛副鉤 平臺灑鐵爐前遭殃
事故經過:
2006年5月25日15時50分左右,天車工喬某(男,現年31歲)駕駛加料跨2#天車吊著鐵水罐準備給3#爐兌鐵水,為搶時間,在往東開大車的同時掛小鉤。在大車行駛至1#轉爐北側,由于操作失誤,副鉤起升過快,將約一噸左右的鐵水倒出,灑在1#轉爐東北側約4m、偏東(以轉爐中心線計)約1.5米的鋼板上,鐵水四濺。這時1#轉爐爐前有9人正在補爐作業,4人被飛濺的鐵水燙傷。其中1人燙傷較重,經送醫院救治初步診斷為:雙下肢燙傷面積40%(其中30%為Ⅱ度燒傷,10%為Ⅲ度燒傷),另3人頭后部、后背、后腰部輕度燙傷。
原因分析:
1.天車工違反“不準提前掛小鉤”的規定,在無人指揮,無人掛鉤的情況下自行掛小鉤同時開動大車,違章作業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天車工對天車控制器性能掌握不清楚,當發現副鉤掛上后起升過高鐵水有灑出危險時,沒能將控制器迅速拉回零位導致鐵水灑出。
3. 天車工安全意識淡薄,缺乏責任心,明知爐前平臺多人作業,視而不見,僥幸心理作怪,麻痹大意,造成事故。
預防措施:
1.將此次事故通報各車間,要求舉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訓,杜絕類似事故的發生。
2.對天車車間進行整頓,重點整頓操作紀律,整頓習慣性違規操作行為,杜絕違章,提高安全意識,增強責任心。
3.對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005年3月1日發布執行的煉鋼安全操作規程,聯系本廠實際,全面修訂、補充、完善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4.組織專業技術培訓、要使每名員工了解設備狀況及其性能,減少、杜絕盲目操作,提高員工操作技能和專業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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