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村煤礦“9.3”頂板事故
2002年9月3日,采煤二隊零點班在115506炮采工作面發生一起頂板事故,傷亡一人。
??? 一、事故經過
??????? 2002年9月3日,采煤二隊零點班在115506炮采放頂煤工作面中部偏機頭段回采,7:40左右在第七茬移第3根副梁時,跟班副隊長馮某某突然發現頂板掉碴,并伴有異常壓力響聲,立即招呼作業地點的工人迅速撤離,作業現場的兩名工人和當班正在幫助注液的副班長及時向機尾方向撤出,馮某某和班長郭某某向機頭方向撤退,在撤退過程中發生大面積推垮型冒頂(長16M、高2.5-3M),馮某某被推倒的柱梁和頂煤埋壓,工人郭某某被砸傷腿部。事故發生后,礦迅速組織人員采取可靠措施進行搶救,約12:00將馮某某救出,但馮某某胸部受到嚴重創傷,現場死亡。
??? 二、事故原因分析:
??????? 1、直接原因:大面積推垮型冒頂,發生埋壓致人死亡事故。
??????? 2、重要原因:
?????? (1)支護質量差,特殊支護不全,支柱數量不足,個別梁間距超過《作業規程》要求,支護強度不夠,導致離層頂煤在礦壓作用下發生了滑移,推倒支架發生冒頂。
(2)工作面投產驗收把關不嚴,現場管理存在嚴重漏洞,安全隱患未及時整改落實。 3、間接原因: (1)“作業規程”審批把關不嚴,初采初放安全技術措施針對性不強。 (2)區隊在組織工人學習《作業規程》和《初采初放措施》時重視不夠,致使個別職工未經培訓就上崗作業,工人對重大災害事故的預防及避災知識掌握不夠。 (3)安全生產責任制沒有得到有效落實,初采初放領導小組成員工作責任心不強,監督檢查不力,未及時認真監督做好安全隱患的整改落實工作。
????? 三、事故點評: ? 發生這起事故的最重要、最主要、也是最直接的原因是支護質量低劣、支護強度達不到要求,造成推垮型冒頂,所以這起事故的核心應是支護質量和支護強度的問題。采煤工作面的支護強度設計和支護質量驗收制度,是作業規程的主要內容,必須明確規定。顯然,馬村煤礦采二隊在組織職工學習作業規程時,是否組織了考試,是否使每位職工都真正明白作業規程的要求;在工作面作業的過程中,是否真正按照作業規程要求進行作業;在質量驗收過程中,是否進行了嚴格把關;初撐力是否按要求進行了測試,并達到規程要求;這些問題都值得探究。 支護質量是實現采煤工作面安全的最基本、最根本保障,來不得一絲馬虎,否則,就會釀成惡果。該工作面初采初放期間,存在支柱數量不足、特殊支護不全、工程質量差等重大隱患,本就不具備繼續生產的條件,應立即停產整頓,而初采初放領導小組卻未采取任何措施,任其生產,在發生事故時,現場無小組成員跟班。
?由此事故我們可以看出,假若現場操作人員在操作過程中,發現支柱數量不夠,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時,正確行使職工的“十項權利”,拒絕生產,這起事故就可能不會發生;假若班組長在不具備生產條件下不違章指揮工人生產,這起事故也不會發生;假若當班質量驗收員和安全員中的一人,對這種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而進行違章生產的行為及時予以制止,這起事故也就不可能發生;假若礦初采初放領導小組真正發揮其作用,這起事故也就不可能發生。從這起事故我們可以看出,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各級人員中樹立的還不牢固,重生產、輕安全的現象還十分嚴重,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還沒有真正落到實處,安全工作的各道防線還沒有真正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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