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源幕墻裝飾集團有限公司“9.24”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
? 2016年9月24日8時30分許,浙江中源幕墻裝飾集團有限公司在寧海西子國際進行玻璃幕墻維修時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第493號令)、《浙江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浙江省人民政府第310號令)、寧波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寧波市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若干規定的通知》(甬政發[2011]15號)等規定,寧海縣人民政府于2016年9月24日成立了由躍龍街道辦事處、縣安監局、縣公安局、縣監察局、縣總工會等部門有關人員組成的事故調查組,并邀請縣檢察院派員參加。調查組成員經現場勘察、詢問有關人員、查閱有關材料對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經調查組討論研究,形成以下調查報告。
一、事故發生單位及工程概況
浙江中源幕墻裝飾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7日,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區秋濤路36號-401,法定代表人:邵XX,注冊資本:10180萬元,營業期限:200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6日,經營范圍:建筑幕墻設計、施工,鋼結構設計、制作、施工,市政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設計、施工,起重機械特種設備安裝。
二、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2016年9月24日早上,浙江中源幕墻裝飾集團有限公司工人王中華、趙瑞龍、胡春波在寧海西子國際西南角大門玻璃采光頂頂部(距離地面約二十米)進行玻璃幕墻維修作業,工人胡保強在下方地面準備材料,為方便吊取材料幾人在采光頂頂部掀開幾塊采光玻璃。8時30分左右,趙瑞龍在玻璃采光頂頂部走動時不慎踩空,從玻璃缺口處墜落地面,昏迷不醒。王中華目在睹該情況后立即下到地面立即撥打120電話報警求救。120救護車趕到現場后將趙瑞龍送往寧海第一醫院搶救,后趙瑞龍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經調查發現,王中華、胡春波、趙瑞龍、胡保強在玻璃采光頂頂部進行玻璃幕墻維修作業時未佩戴安全繩、安全帽等個人防護裝置,在玻璃采光頂頂部玻璃缺口處未設置安全防護措施及警示標識。??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本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死者:趙瑞龍,男,漢族,出生日期:1984年11月9日,身份證住址:湖南省隆回縣司門前鎮東山村6組24號,身份證號碼:430524198411092435。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為人民幣玖拾萬元整。
四、事故發生原因和事故性質
(一)事故的直接原因:
死者趙瑞龍安全意識淡薄,在進行高處作業時,無有效安全防護措施,未佩戴安全繩、安全帽等個人防護裝置,導致其本人墜落身亡,是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 事故的間接原因:
1.浙江中源幕墻裝飾集團有限公司未在玻璃采光頂頂部玻璃缺口處設置安全防護措施及警示標識,未有效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是此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一。
2.浙江中源幕墻裝飾集團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邵XX未有效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未及時發現并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未在危險作業現場安排專門人員進行安全管理,是此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一。
(三)事故的性質
經調查認定,這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五、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及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1.死者趙瑞龍安全意識淡薄,在進行高處作業時,無有效安全防護措施,未佩戴安全繩、安全帽等個人防護裝置,導致其本人墜落身亡,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鑒于其本人在此起事故中死亡,建議免予責任追究。
2.浙江中源幕墻裝飾集團有限公司未在玻璃采光頂頂部玻璃缺口處設置安全防護措施及警示標識,未有效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建議寧海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依據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對浙江中源幕墻裝飾集團有限公司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3.浙江中源幕墻裝飾集團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邵XX未有效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未及時發現并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未在危險作業現場安排專門人員進行安全管理,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建議寧海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依據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對浙江中源幕墻裝飾集團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邵XX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六、事故防范措施建議
(一)浙江中源幕墻裝飾集團有限公司:
1.向全體員工通報此次事故,認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訓,深入進行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及時消除存在的事故隱患,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2.建立建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制度,加強作業現場安全監管,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3.做好員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確實提高員工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
4.嚴格落實以上三點整改意見,并將整改落實情況報寧海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二)躍龍街道辦事處:
向街道生產經營單位通報此次事故,認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對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做好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