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力不集中高空墜落死亡
【事故經過】
2000年5月12日,慶陽電力局西峰供電所報裝班安排李××、王××、范××三人,為慶陽地區房地產開發公司施工工地等4處裝表接火工作。李××為工作負責人,在辦理了工作票后,三人到工作現場工作。李、王二人在用戶配電室干完安裝表盤工作后,李××繼續在配電室做緊固螺絲、清理配電室等掃尾工作,范××與王××負責接火工作。接火需用的黑皮線工地電工房已配合放置在桿下,因電源桿砌入工地門房后墻中,范、王二人用梯子上到門房房頂,準備由房頂再上電桿接火(電桿為10M桿),地面以上8M,該門房為坡頂,前檐高2.7米,后檐高4.08米)。
范××從房頂準備登上電桿進行接火,王××在桿下遞線和監護,當范××剛剛上電桿,聽到工地上有人喊“有人從房頂掉下去了”,回頭看時,王××己不在屋頂,范××立即下桿,從梯子下到地面,發現王跌落在水泥地面上,一支腿伸直,一支腿彎曲,頭靠墻角,半側臥蹲姿態,安全帽掉落在腳下面。在場人員緊急送醫院搶救,但一直昏迷不醒,經搶救治療10天無效,于5月22日19:45死亡。
經事故后現場勘察分析,王××從高4.08m的門房上先跌落在距地面2.78M門房旁邊石棉瓦頂的臨時建筑上,將石棉瓦砸斷,又跌落到地面。
【事故原因】
1.工作人員王××工作中注意力不集中,安全意識不強,對高處作業的危性認識不足。
2.習慣性違章屢禁不止,工作人員高處作業安全帽沒有系牢。
3.營業用電方面安全管理薄弱,缺乏相應的安全組織措施。
【事故暴露問題】
1.全員、全方位安全管理落實不夠,生產系統安全管理制度及現場安全措施比較完善,各項安全措施落實較好,但營業用電系統崗位責任制、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
2.職工安全教育培訓有差距,個別職工安全意識不強,工作中未能嚴格技要求使用安全防護用品。
3.電表報裝工作安全管理有漏洞,現場安全責任不清,工作缺乏規范化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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