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蠻操作 鋼絲繩拉塌腳手架
事故發生時間:2003年8月14日
事故經過:
2003年8月14日下午,船體鑫榮一隊和陳橋三隊的施工人員共約20多人,分別于13點和13點30分到達施工現場“銀翼”輪NO.3艙,卷揚機操作人員站在該艙后,其他人員均在腳手架上施工,腳手架的高度共有8層約16米,跨度為2跨約5米(前后3根立管),沿船寬方向約40米。兩個施工隊各操作一臺卷揚機,鑫榮一隊的卷揚機在該艙后的左側,作業內容是從NO.3艙向NO.2艙上、下槽型壁材料,其頂端葫蘆位于頂層腳手架上方約1.5米處。陳橋三隊卷揚機位于3艙后的右側,當時的作業內容是將位于艙底板上的一塊鋼板(約4M×1M)往上吊運,其頂端葫蘆離艙底板約7米。大約14點30分,陳橋三隊的操作員宋某(隊長)發現向前移動的鋼板被附近的垃圾斗壓住了,就讓工人謝某用鋼管撬鋼板,就在此時,腳手架先是一抖,然后就慢慢的往下倒塌,最后,腳手架下部的鋼管碰到了附近的高架車,腳手架停止了塌落。
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陳橋三隊的施工人員在使用卷揚機吊運鋼板時,鋼絲繩的走向嚴重錯誤,利用鋼管作為鋼絲轉向使用,導致鋼絲繩拖拉腳手架,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間接原因
NO.3艙內陳橋三隊、鑫榮一隊在鋼管腳手架的后側使用卷揚機上、下材料,由于鋼絲繩的作用,腳手架的強度和穩性已受影響,腳手架已存在隱患。
預防措施:
1、卷揚機鋼絲繩不得利用腳手架鋼管作為鋼絲轉向使用。特殊情況卷揚機鋼絲必須穿過腳手架作業時,施工前必須得到當船工程主管、安全員和搭架隊現場對腳手架檢查、落實整改措施后,確保鋼絲不使鋼管受力情況下再進行作業。
2、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技術技能的培訓,加大部門管理人員對現場不安全因數的監控力度,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3、為確保腳手架的整體強度、剛度和穩性,加大腳手架的安全系數,對搭設腳手架的有關規定和作業指導書進行完善和補充。
【評析】
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由專業人員搭設,按照搭設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確保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施工人員應在施工過程中對所使用的腳手架進行檢查,嚴禁改變腳手架結構。正確使用和維護腳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