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深基坑高處墜落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地鐵車站施工,其中混凝土模板的安裝拆卸由民營工程公司分包。事故當天,分包公司正在搭建車站風道模板。13:30時木工陸ΧΧ、吳ΧΧ在基坑12-15軸第二道鋼管支撐上用6根方木﹝長4mΧ寬2.6m﹞搭成臨時平臺,并要求將一捆約30根方木堆放在此平臺上。隨后二人分別站在承載平臺的兩根鋼管支撐上等待吊運。當方木快要吊運到指定地點時,東側鋼管支撐上的木工上前扶住方木,站在西側鋼管支撐上的陸ΧΧ準備去扶方木時,不慎從距結構底板4.4m 高的臨時平臺上墜落。墜落后頭部插在結構底板預留的側墻鋼筋上,經急救確認陸ΧΧ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㈠ 直接原因:
施工現場作業人員,擅自在基坑內鋼管支撐上違章搭設簡易操作平臺,在不具備安全作業條件的情況下進行高處作業,是造成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㈡間接原因:
1.分包公司項目部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不力,對違章行為沒有予以及時制止;
2.施工公司項目部對分包施工現場擅自在鋼管支撐上加載﹝搭設平臺并放置方木﹞失察,對分包隊伍管理存在薄弱環節,對基坑內違章作業組織不堅決;
3.工程指揮部對施工現場監督管理不細,發現問題不夠及時。
4.對施工現場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
㈢主要原因:
分包公司現場管理不力,違章作業,是造成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應汲取的事故教訓
1.集團公司A類項目部作為項目的直接管理層,是集團公司實施A類工程項目管理的臨時派出機構,代表集團公司履行工程項目的合同主體責任,負責實現本項目的工期、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目標。各參建子公司在其指揮協調下組織施工,確保所轄施工單位達到安全指標不超標。
安全工作是一項復雜而艱巨的系統工程,來不得半點虛假和馬虎,容不得絲毫麻痹和懈怠。項目的安全管理目標直接關系職工的生命,直接關系企業的形象、聲譽、市場、效益和興衰。“細節決定成敗”,務必需要“大處著眼,小處著手”,“超前預防,抓小防大”,萬不可“大意失荊州”。
2.必須主動強化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意識。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政府職能的轉變,中央企業與政府部門脫鉤,被推向市場。國家實行“分級、屬地”安全監督管理后,企業內部安全生產工作也出現了一些不適應,表現為:思想認識不到位,責任主體不明確,工作機制不適應,組織機構和規章制度不健全,應急救援體系不完善等。因此,《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央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央企業要構建安全12項工作制度,即:(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強調要層層建立并認真落實責任制;(2)安全工作“兩定期”制度,要求企業領導班子定期分析安全形勢、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檢查;(3)企業內部安全工作機構和人員力量配置制度;(4)安全培訓和經營管理、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制度;(5)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制度,企業要加強安全質量管理,規范各環節、各崗位的安全質量行為;(6)重大隱患治理和應急隱患的治理,制定應急預案,建立預警和救援機制;(7)按照“四 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追查制度;(8)工傷保險制度,企業要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積極發展人身意外保險;(12)工作報告制度,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事項,要及時向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等。
3.用法律法規規范管理行為,切實從嚴從細從實抓好分包管理。A類項目部應制訂相應的管理制度,負責分包項目的審批,并對符合性進行監督檢查,必要時采取糾正、預防措施;各子分公司及其所屬工程公司在滿足集團公司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完善分包管理實施辦法,按不同的分包形式制訂統一規范的合同范本,建立系統的分包方評價體系。工程分包必須實施24小時施工旁站技術保證制度,理直氣壯地掌握監督管理的主動權。
4.一些項目部現場安全質量管理有成績也積累了一些經驗,但不能滿于現狀,要主動適應建筑市場競爭需要,大力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推動企業質量上等級、安全創水平。
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是加強安全生產“雙基”工作、落實企業責任主體、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的根本途徑。與傳統意義上的質量標準化相比較,新形勢下的安全質量標準化有以下四個新特點:一是突出了“安全第一”的方針;二是強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規范化和標準化;三是體現了安全與質量之間的內在聯系,把安全和質量作為一項完整的工作來抓;四是起點更高,標準更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