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私營花炮廠爆炸事故
某花炮廠屬私營企業,主要產品有鞭炮和煙花。在全省煙花爆竹企業專項整治期間,該廠從2000年12月開始停產整頓,至2001年4月份整頓完畢,經當地公安部門批復同意該廠恢復生產,并與當地政府簽定了安全生產責任書。 2002年4月,該廠修建用來搬運原料的卷揚機提升系統,卷揚機提升斜長約60米,垂直高度30多米。上工區在半山腰,下工區在卸貨停車場,操作平臺設在上工區。卷揚機于2002年10月初建成投入使用。該廠委托安全評價機構進行了安全評價,安全評價機構明確指出自制的卷揚機不能使用,如要使用須經有關部門檢驗鑒定合格。當地部門在2002年11月1日對該廠檢查中,特別指出卷揚機不得用于運輸藥料,并提出書面整改意見。法人代表A當場表示,不采用機械方式搬運黑火藥,卷揚機只是用來搬運輔助材料,決不運載帶藥原料和人,廠里也制定了制度并告知全廠職工,違者罰款。A還以書面形式向公安部門作出保證,決不會用卷揚機來搬運黑火藥和人。
但事實上,自2002年10月份以來,該廠曾多次利用卷揚機搬運過黑火藥,A對此視而不見。 2003年2月22日,廠安全負責人B前往某市購買黑火藥和煙花材料,當日在該市租用了2輛5噸解放牌貨車。23日上午,一輛車裝載4噸黑火藥和1噸高氯酸鉀,另一輛車裝載約7噸的煙花材料。B負責押運。車抵達廠后,根據副廠長C的指示,B指揮司機將第一輛車先行開至卷揚機下工區,副廠長C指派三名工人去卸貨,將車上的高氯酸鉀和黑火藥卸下裝入卷揚機的吊籃提升到上工區。為加快搬運速度,C又去找幾輛手推車來運送,當天值班管理人員D也分別指派9名工人到卷揚機上工區去搬運。未經專業培訓的D操作卷揚機,2名工人在旁負責卸貨,其余7名工人用2輛手推車將貨物搬運入庫。卷揚機前兩次提升上來的是高氯酸鉀,在提升期間,卷揚機曾發生吊籃下滑的故障。第三次提升黑火藥時,因提升過卷、鋼絲繩突然崩斷,吊籃墜落至下工區地面,發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2人重傷、20人輕傷。
1.這起事故是重大責任事故。該廠干部職工明知道使用自制卷揚機提升系統不能運輸黑火藥等易燃、易爆危險品,還違章多次使用,導致事故發生,所以這是一起嚴重的責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