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油氣加注站11?24液化石油氣儲罐爆炸事故
【事故案例】
2007年11月24日,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銷售分公司租賃經營的浦三路油氣加注站,在停業檢修時發生液化石油氣儲罐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30人受傷,周圍部分建筑物等受損,直接經濟損失960萬元。
【事故原因】
這是一起因施工作業人員違章作業、工程項目管理混亂引發的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一)直接原因
液化石油氣儲罐用氮氣卸料后沒有置換清洗,儲罐內仍殘留液化石油氣;在進行管道氣密性試驗時,沒有將管道與液化石油氣儲罐用盲板隔斷,致使壓縮空氣進入了液化石油氣儲罐,儲罐內液化石油氣與壓縮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因違章電焊動火作業,引發試壓系統發生化學爆炸,導致事故發生。
?。ǘ╅g接原因
1.上海太平洋燃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平洋公司)允許上海威喜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威喜公司)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對威喜公司施工的浦三路油氣加注站管道改造維修工程沒有監管;管道更換施工沒有針對性的施工方案;氣密性試驗時,沒有試驗方案,沒有派專人對試驗過程進行監督。
2.威喜公司無任何施工資質,以太平洋公司的名義承接壓力管道施工工程;在沒有圖紙、沒有施工方案的情況下,盲目組織人員施工,擅自組織氣密性試驗。
3.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銷售分公司屬下的浦東銷售中心在浦三路油氣加注站管道改造維修工程的項目組織上管理混亂,隨意變更工程項目內容,不提供工程圖紙,不履行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審批程序;以包代管,未對發包工程的施工過程進行有效的安全監督,致使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屢屢違反安全作業規程。
【事故啟示】
1、質監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加強安全監察工作。要強化證后監管,加強監督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無相關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經營,違者必究。
2、工作人員上崗除了應接受常規安全知識培訓外,還要加強管理及技術培訓。要嚴格按照作業流程,對于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應制定專題施工方案及相應的安全防范事故應急預案,現場施工負責人必須到現場監督,確保施工安全。
3、按照國家質檢總局和建設部2002年聯合發布的《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城市里的加油站距離一般民宅應在10米以上,距離重要公共建筑物應在50米以上。但是加油站一旦爆炸,威力極大,因此要充分考慮地段、人口因素,確有必要設在人口稠密區的加油站,尤其要加強安全運營和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