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鐵路局天水火車站貨場發令紙燃燒爆炸
一、事故概況及經過
1956年10月9日。蘭州鐵路局天水火車站貨場發生發令紙燃燒爆炸,造成147人傷亡。其中死亡10人,重傷19人,輕傷118人。燒毀、損失發令紙、水泥、篷布等貨物。
9月22日,國營江蘇省內河公司蘇州支公司聯運部,從蘇州托運發令紙(紙炮)20箱,重500干克,發往中國文化用品公司天水批發站。10月4日運抵天水火車站卸車后與一般貨物混放在貨場風雨棚內,到9日才提貨搬出。在全部令紙搬出風雨棚后,發現其中一箱著火,經搬運工呼救,機車鳴笛和鐵路電話通報火警,事故現場集聚了千余人,經過施救,已看不見明火,但發令紙箱依舊冒煙。裝卸工祝某便將該箱移放在貨物站臺上后,用腳一蹬,箱子順坡滾了下去,未到坡底即發生了爆炸,炸傷3Q多人。接著,又發現其余箱子有的也“撲”、“撲”發響!向外冒火星,救火人員奮不顧身搶救,公安干事李某等人使用消防火鉤猛力拉發令紙木箱時,又發生了第二次大爆炸,傷亡百余人,從燃燒爆炸到撲滅火勢共40分鐘。
二、事故原因分析
燃燒爆炸發生后,天水地委責成天水專署及蘭州鐵路管理局聯合組成事故調查委員會,由國家勞動部、鐵道部、商業部和中央手工業管理局向國務院做出了事故調查報告。報告分析:
1.天水火車站裝卸貨物沒有嚴格按照安全規程存放發令紙箱,發貨單位在貨物運單上未填正確名稱,搬運工只熟悉紙煙,對發令紙卻不很了解,又沒有粘貼危險貨物專用標簽,到站后既沒有將發令紙與一般貨物分開保管,也沒按規定在8小時內將貨物搬出車站,竟在貨場存放119個小時之久。
2.發令紙燃燒火災發生后采取的消防方法不正確,現場齡乏組織和統一指揮,秩序十分混亂,有關人員不了解著火物資的特性,采取了用腳踢、磚砸、投擲滅火器和用火鉤拉的錯誤方法。在搬運裝有發令紙的木箱時,因摩擦撞擊引起燃燒后,用腳蹬滾動木箱并導致發生爆炸,使得百余人殘遭傷亡,擴大了事故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