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美克“4?29”爆炸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9年4月29日,新疆美克化工有限公司化工分廠炔化裝置在BYD汽提塔再沸器檢修作業中發生爆炸事故,造成一名外包單位人員死亡。接到停車檢修通知后,將BYD汽提塔系統排空并進行氮氣置換并經分析合格后,將塔的所有人孔和再沸器上下封頭打開,開始對塔和再沸器進行檢修。再沸器列管的清洗作業由外包單位來進行。該名人員在再沸器(立式)頂部作業,當把部分列管打通后,據介紹,此時上層平臺上正進行焊接作業,疑似焊渣濺落入再沸器引發了燃爆。該名作業人員被氣流沖出至上層平臺反彈后又摔落至作業平臺,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由于塔頂部放空管(至乙炔尾氣排放總管)與乙炔尾氣排放總管連接處沒有打盲板導致乙炔氣反竄回塔內,而再沸器也沒有與塔進行有效隔離。時間又過了3天,塔內部環境已發生改變,乙炔濃度過大,達到了爆炸極限,經焊渣作用發生燃爆是此時事故的直接原因。
2、間接原因
2.1公司未認真開展作業前安全風險分析。本次檢維修違背了作業前風險分析的內容要涵蓋作業過程的步驟、作業所使用的工具和設備、作業環境的特點以及作業人員的情況等規定,以及未實施作業前安全風險分析、預防控制措施不落實不得作業的規定。
2.2沒有嚴格執行作業許可管理。根據規定,企業要建立相關作業許可制度,對動火作業、設備檢維修作業等危險性作業實施許可管理。
2.3多工種、多層次交叉作業時,沒有統一協調,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企業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務必高度重視,不斷總結經驗,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事故預防控制及應急機制,特別是作業現場安全監督監管。
2、發動職工識別生產裝置和崗位的風險,嚴格制定并落實風險削減和控制措施,編制出事故應急預案并做好實際演練工作,提高員工的應急處理能力。
3、認真吸取事故教訓,應對同一生產經營項目、場所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同一協調、管理、制定施工計劃的同時,編制生產安全計劃,保障承包單位生產安全和整個項目、場所安全。
4、檢修項目負責人應與設備使用單位負責人共同檢查,確認設備、工藝處理等滿足檢修安全要求。
5、檢修方案中應有安全技術措施,并明確檢修項目安全負責人。檢修施工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整個檢修作業過程的具體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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