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理檢修票,違章作業爆炸傷自己
一、事故經過
2004年11月3日8:00,設備員通知當班值班長辦理2#氣化爐加裝暖氣用火動火票,準備給2#氣化爐加暖氣,值班長通知了中化并帶領分析工對2#氣化爐爐頭環境取樣,9:00報樣環境合格,火票簽字完成, 10:40值班長安排馮××拿上便攜式可燃氣監測儀、火票和安檢人員一起去氣化爐爐頭監火,當走到氣化爐三平臺摟梯口時,聽到一聲爆炸聲,便看到安檢人員捂著胳臂向下走,確認爐口閃爆,人員燒傷。
二、原因分析
1、違章作業,沒有監護人和火票動火。
2、取樣地點與動火地點不符,取的是環境樣,在爐口動火。
3、監護不到位。
4、工藝氣從C1塔反漏到汽化爐內。
三、經驗教訓
1、所有票證必須由監護人到現場落實安全措施后,由監護人將票證發給檢修人員。
2、動火前必須看分析地點與動火地點一致。禁止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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