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8日交通碾壓傷害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10年1月8日7:36分左右,在福建食堂西側主干道上,泡花堿廠員工厲業忠在去往堿廠上班的路上,被外來物流車輛車牌號為魯D26276的送煤車在左拐彎的時侯碰倒,并被車輛前輪軋斷右腿。
事發后,保衛部值班班長朱玉鵬在第一時間匯報保衛部主管孫昂,孫昂隨即帶領保安到現場進行現場警戒和車輛管制,在7:40分撥打120,逐級向潘經理、林總匯報。總經辦張寧在去食堂的途中,聽到事故發生后分別向劉總、BOB匯報,劉總于7:46分左右到達現場。安環部付景海在接到現場目擊者煉一車間員工張光慈通知后,隨即向崔總匯報,崔總于7:38分左右到達現場,7點54分急救車到廠將傷員往醫院。
二、事故調查:
1、詢問與厲業忠一同上班的在場目擊人員王淑玲和王廣文。據王淑玲供述,當時王淑玲、王廣文和厲業忠三人往泡花堿方向南行走到交叉路口處時,從西邊過來一輛貨車,因車速很快,王淑玲和王廣文急忙往東西兩邊躲閃,所幸兩人躲過車輛只被車燈掛到了衣服,并讓司機馬上停車,告訴司機軋到人了。
2、肇事司機所屬滕州漢源商貿有限公司,事發時已將煤卸掉,空車行駛。駕駛員進廠時各類證件駕駛證、行駛證齊全。據車主程明所述,司機已經一整夜未睡覺,屬于疲勞駕駛。
3、在事發前,約7:36分,保衛部王德光在西地磅發現此車行駛速度過快,目測車速不低于40公里/小時,要求司機減速停車,但司機沒有理睬保安的警告,依然原速往東行駛,王德光隨即通知東大門保安朱玉鵬將此車輛攔截。
三、事故原因:
1、外來司機不遵守公司交通管理規定,在廠區交通干道上超速行駛,不聽從保衛人員警告,在車輛拐彎時車速過快,為事故主要原因。
2、司機疲勞駕駛,無視公司對外交通管制規定和執法人員警告,交通安全意識淡薄,無拘無束野蠻駕駛。
3、員工對公司內部交通狀況過于樂觀,交通風險分析意識薄弱。
4、對外來司機的超速行為無有效的監管機制,處罰機制不夠完善和健全,處罰終端不能由服務商落實到司機個人,從而慣養出外來司機有章不循,有恃無恐的行車態度。
四、防范措施:
1、公司全員交通警示教育,要求強化交通安全意識,在行車、走路時注意避讓車輛。此事故案例已要求在24小時內教育到全體員工,由安環部負責跟蹤落實教育情況。
2、所有路段設置交通安全警示標牌和凸面鏡,(已報計劃)在所有易發事故的交通岔路口設置“轉彎限速5公里”的警示牌,并由專人進行負責岔路口的車速抽查。此項由保衛部落實。
3、合理規劃公司交通主干道,在現有的條件下試行機動車道和人行道,在所有交通道路口繪制斑馬線。此項由保衛部于本月12日前完成。
4、保衛部做好對外來司機廠內行車安全注意事項的源頭告知,以杜絕以罰代管的被動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