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交通事故
某石油管理局固井工程技術處長慶項目部慶陽項目組駕駛員張某駕駛冀J03667水泥車,于2003年4月21日9:30,在陜西省寧縣金村西北3km處發生翻車,造成2人死亡、車輛嚴重損壞的較大交通事故。
1.事故經過
2003年4月21日凌晨4:00,固井工程技術處長慶項目部慶陽項目組三輛作業車一同前往長慶油田寧10井執行表層固井任務,完成固井任務后隨即向基地返回,9:30左右,當第一輛由駕駛員張某駕駛的冀J03667水泥車以20km/h左右的速度行駛至寧縣金村西北3km處(此路段為山澗S彎路),張某發現有三四名小學生正在路面上玩耍,正欲避開小學生時,對面有一輛桑塔納黑色轎車急馳而來,擠占車道,張某駕駛的水泥車被迫制動并駛向路左側(路寬4.5m),因連日降雨致使道路泥濘濕滑,車輪軋在土路肩上,而路肩下有新埋入的水管,土質松軟,致使車輛側滑失控,掉入公路左側100m左右的山溝,車上共有駕駛員張某和乘車人盧某(操作工)兩人。后面跟隨的兩輛灰罐車相繼開到該路段,兩輛車上的工作人員和附近群眾立即對張某和盧某進行搜救,10:00左右將張某從駕駛室內救出并立即送往寧縣醫院進行搶救,經搶救無效于當日上午死亡;當日20:00左右將埋在土里的盧某找到,經現場醫生搶救無效死亡。
2.事故原因
根據事發當地公安機關判定:駕駛員張某負次要責任(桑塔納轎車搶占路面負主要責任)。
(1)直接原因
①長慶地區多山地,溝谷縱橫,坡多路窄彎多,地理環境復雜,又加上連日降雨致使道路泥濘濕滑等因素,都增加了行車的危險系數。
②路上有行人,對面來車速度快,侵占路面。
(2)間接原因
駕駛員對山險路段行車的危險性沒有足夠認識,華北石油管理局固井工程技術處針對長慶項目部特殊的地理環境出臺了諸多安全管理辦法和措施,尤其針對山路等復雜道路車輛的行駛,專門印發了山路駕駛技能學習材料,張某在行駛過程中沒有嚴格按照固井工程技術處制定的山路駕駛規定“在山道坡路上行駛應提前減速、鳴號、做好隨時停車的準備”行駛。思想麻痹大意,觀察、瞭望不細致,缺乏山地行車的技術要領和處理突發情況的能力。
(3)管理原因
固井工程技術處對駕駛員的管理不到位,雖然針對特殊地理環境制定了安全管理辦法,但是缺乏系統的實施措施,執行力度不夠,沒有引起駕駛員對危險路段安全行車的足夠認識。
3.事故教訓及防范措施
(1)要進一步完善夏季和各種特殊路段行車安全措施,并認真抓好落實。結合實際,舉一反三,吸取教訓,切實把交通安全工作當作一件大事抓緊抓好。
(2)認真學習山路安全行車規范并嚴格執行。施工前,領導必須組織提前探路,摸清道路狀況并制定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預案。
(3)單車出車必須進行安全行車交底和教育、檢查,規定行車路線和速度,并隨時向單位報告行車情況和作業情況。二臺車以上出車必須有中隊以上干部帶隊,保證整隊出車、整隊收車和路途的安全檢查。
(4)雨天不準上山、下山,黑夜不準上山、下山。遇雨天或天黑前趕不到施工地點,就地休息。等待天氣好轉及天亮后再上山、下山。禁止疲勞駕駛,發現駕駛員有疲勞或其它不適應駕駛車輛時,應立即采取措施,暫時調離駕駛員崗位,待其恢復正常后再駕駛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