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石化公司“4.30”交通事故
2005年4月30日12:15左右,某石油化工公司第二建設公司吊裝公司駕駛員楚某駕駛甘D·09081康明斯貨車前往青海省化隆縣尖扎水電站施工地運送吊車配重,當行至化隆縣境內平大公路90Km+410m處時,發(fā)生車輛側翻事故,造成2人死亡。
?
?
1.事故經過
?
?
2005年4月30日,吊裝公司駕駛員楚某駕駛甘D·09081康明斯貨車,載吊車配重件自蘭州駛往青海省黃南州隆務峽。中午12:15左右行至拉目峽平大公路91km+410m處,化隆縣拉目峽大峽谷路況是坡陡路滑彎急,道路左側是山體,右側是懸崖,整個峽谷道路鋪設了多條減速帶。當車輛越過第六條減速帶后,因下坡頻繁使用制動、導致制動轂過熱、制動效能降低、加之操作不當,車輛的左前部擦碰在路邊的山體巖石塊上,致使車輛向右側翻于公路右邊護欄上,側翻后滑行距離約為15m左右,造成隨車人員1人當場死亡。司機楚某被甩在公路右側造成嚴重傷害,送至西寧青大附醫(yī)時約為17:00左右,經過30多分鐘的搶救,終因傷者顱腦重度損傷,于17:40,搶救無效死亡。
?
?
2.事故原因
?
?
(1)直接原因
化隆縣拉目峽大峽谷坡陡、路滑、彎急,下坡過程中頻繁使用制動,導致制動轂過熱、制動效能降低。駕駛員操作不當,未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是造成本次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
(2)間接原因
①駕駛員安全意識不夠,缺復雜路面行駛可能造成事故的預見性。
②駕駛員在復雜路段駕駛車輛時,經驗不足,應急處理能力不強。
③道路、公路設計不盡合理。
(3)管理原因
①吊裝公司沒有正確認識生產經營與安全管理之間的關系。為完成生產任務目標,積極開拓外部市場,擴大生產經營范圍,重生產、輕安全。
②對外部工程施工的安全風險認識不足,缺乏安全教育。對外部工程施工作業(yè)可能出現(xiàn)的各種風險沒有進行有效的識別,也未制定風險消減措施。員工對生產作業(yè)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及控制措施不掌握。
?
?
3.事故教訓及防范措施
?
?
(1)未能正確處理經濟效益和安全生產之間的關系。
從公司領導、各基層單位領導到全體員工,都要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認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環(huán)節(jié),理順生產經營和安全工作的關系。特別是針對公司施工任務重、施工項目點多、面廣的現(xiàn)狀,要提高安全意識,樹立安全管理“領導是核心”的觀念。積極做到領導到位、管理到位、措施到位、思想認識到位。
(2)資源投入不足,車輛的本質安全性能有待進一步提高。
要認真開展一次針對機動車輛安全性能的大檢查,以“查隱患、找故障”為重點,對部分車輛缺乏必要的安全防護及安全行駛保障硬件措施等問題,應采取必要措施,將一切可能造成事故的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如對部分車輛安裝剎車噴淋系統(tǒng)等。
(3)動態(tài)風險管理工作沒有真正落實到位。
開展車輛動態(tài)風險評估,對長途車輛事先做好各方面的風險識別(包括車輛狀況、司駕人員的技術、精神狀態(tài)、道路情況等),制定風險削減措施,確保車輛運輸安全。結合HSE體系管理,加強各種施工作業(yè)的安全風險評估及事故預案制定工作。特別是針對長途出車較多的情況,要嚴格執(zhí)行長途車輛審批、簽證制度。對長途車輛必須進行嚴格檢查,確保完好;對駕駛人員的技術水平,心理狀況及當天情緒等進行認真分析,嚴格把關;出車前對駕駛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行車教育,做好交代路線、交代任務、交代安全的“三交代”工作。認真執(zhí)行車輛不完好不出車,駕駛人員情緒不穩(wěn)定不出車,裝載情況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出車,未經過各級安全部門審批不出車制度。
(4)駕駛人員的駕駛操作技能和緊急情況處理能力不能滿足安全行車的要求。
要加強駕駛員業(yè)務技能培訓和日常安全教育,不斷提高駕駛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術素質。交通安全意識包括良好的大眾意識、自尊自愛意識、遵章守法意識。一個人首先懂得珍惜自己的生命和權利,才會體會到他人生命、權利的重要,才知道怎樣規(guī)范自己的行為,以使他人不受損害。著重培養(yǎng)駕駛員的責任意識,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牢記生命無價的道理,承擔起保護生命的社會責任,牢記集中注意力、仔細觀察和提前預防這三條謹慎駕駛的“黃金原則”,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