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會寧縣化工廠翻車
一、事故概況及經過
1981年2月20日,甘肅省會寧縣化工廠駕駛員豆某駕駛25—81669號解放牌載貨車,去韓集公社接回家過春節的職工返廠途中,行至甘韓公路300米處,在路面坡陡彎急,連續轉彎的情況下,高速行駛,行駛到第三急轉彎處時,因車速快,慣性大,使車輛失去了應有的機械效能,沖出公路翻于31.4米的山崖下,造成車上8人死亡,11人重傷,15人輕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駕駛員豆某超速行駛,違章作業。
2.廠長岳某違犯規定,按以往貫例安排未辦“載客證”的卡車接送職工。
3.車隊隊長陳某明知用無“載客證”的卡車接送職工是違犯交通規則的,擔未加阻止。
三、對事故責任者處理
1.豆某被開除黨籍,交司法機關,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2.岳某被撤銷黨支部副書記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