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山礦“7?2”運輸事故
??? 1、事故經過
??? 2011年7月2日7時30分許,鳳凰山礦開拓隊隊長郭某主持召開了班前會,會上副隊長閆某強調了當班安全注意事項并布置了當班任務,安排呂某和原某15點到北大巷三盤區翻矸作業。當天15時,運輸區主運隊安全副隊長吉某主持召開了班前會,會上三班班長馬某安排電機車司機趙某配合開拓隊翻矸人員作業。
??? 7月2日16時許,電機車司機趙某下井在材料平巷見到開拓隊翻矸跟車工呂某、原某。送了一次設備后,從南大巷拉了18輛矸石車向北大巷三盤區行駛,原某、呂某坐在最后一輛人車上。17時20分許,電機車從舊主石門出發向北大巷行駛,當行駛到北大巷1號道岔信號處時,因信號燈顯示為紅色,電機車司機趙某便停車,用漏泄通訊手機與調度室聯系搬道岔,這時開拓隊跟車工原某、呂某從人車下車,原某在前,呂某在后,沿人行道向前走,當原某超過電機車,已步行走到4號道岔(三盤區口)時聽到電機車在后方啟動,原某繼續向三盤區行走。17時54分許,架空線停電,電機車停在4號道岔處,趙某踩了剎車后松開,未將控制手把打在零位,也未采取手制動措施。約1分鐘后,趙某看到呂某步行到4號道岔處突然跌倒,與此同時,架空線恢復供電,電機車直接啟動向前行駛,趙某聽到呂某“唉喲”叫了一聲,馬上剎車,停車后趙某看到呂某趴在電機車頭與第一節礦車中間的軌道外側。之后趙某與原某二人將呂某抬到電機車機頭蓋板上。18時03分,趙某用漏泄通訊手機向井下調度站進行了匯報。趙某駕駛電機車將呂某運送到副井底上井,由地面人員送至集團公司總醫院搶救。21時30分,呂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 2、事故原因
??? (1)直接原因
??? 鳳凰山礦開拓隊跟車工呂某違章提前下車在北大巷行人側行走,且電機車司機在架線停電后未將控制手把打到零位,也未采取手制動措施,架線恢復送電后電機車直接啟動,將行走中跌倒的呂某擠傷致死,是造成本次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 (2)間接原因
??? ①鳳凰山礦運輸管理有漏洞,對職工的違章行為監督檢查不力,致使運輸管理制度和電機車司機、跟車工的操作規程在現場得不到有效落實,是造成這起事故發生的一個原因。
??? ②鳳凰山礦有關部門業務保安不到位,對現場安全監督檢查有漏洞,也是造成這起事故發生的一個原因。
??? ③鳳凰山礦日常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要求不嚴,個別職工安全自保互保意識差,也是造成這起事故發生的一個原因。
??? 3、防范措施
??? (1)鳳凰山礦要加強運輸業務管理,理順大巷運輸管理機制,完善運輸管理制度和各工種操作規程,規范大巷行人、行車的相關要求。
??? (2)鳳凰山礦要加強安全監督檢查,要求電機車司機、跟車工等人員在操作時要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杜絕麻痹思想和違章行為,嚴格遵守“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不作業” 的規定。
??? (3)鳳凰山礦要加強對電機車司機、跟車工等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業務培訓,組織開好班前會,認真開展“五想五不干”活動,提高操作人員的安全意識和素質,做好自保互保工作。
??? (4)鳳凰山礦要認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訓,針對這起事故舉一反三,查找運輸安全管理方面的漏洞,加大隱患排查和現場安全監督檢查力度,搞好安全生產。
??? (5)各單位要舉一反三,認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訓,加強運輸安全管理,杜絕類似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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