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管理和事故處理違反規定事故案例分析
概況:2007年2月,上海匯功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從俄羅斯進口一批合成橡膠,以40英尺集裝箱運輸。該箱在滿洲里站換裝中鐵集裝箱車繼運桃浦站。2月25日晚21時到達桃浦站,該站未按規定進行貨檢。次日凌晨3時送至上海中儲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專用線,該站亦未派人與專用線單位辦理交接。上午8時專用線準備卸車時發現該集裝箱無封無加固,經掏箱清點,實有769件,較票據記載不足81件。
桃浦站卻在編制商務記錄記載“到達經檢該箱體良好,無施封”。記錄送查滿洲里站后,滿洲里站以“未按《管規》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在120分鐘內拍發電報,要求桃浦站承擔50%賠款”。桃浦站認責,哈爾濱局國際聯運處逐以滿洲里、桃浦兩站責任核賠,分攤賠款16718元。
原因:1、桃浦站對到達的貨物列車未按規定進行貨檢,使本可以避免的問題引入站內。
2、桃浦站專用線共用和專用線交接違反規定。路局并未批準上海中儲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專用線辦理共用,更未同意集裝箱進入該專用線,桃浦站擅自同意共用,以致無法及時辦理路企交接,無法確認集裝箱封印交接現狀。
3、記錄編制不實。上述集裝箱是在專用線交接卸車時發現無封無加固,桃浦站商務記錄卻稱“到達檢查發現”,違背了事故處理的職業道德。
4、在滿洲里站提出的處理意見與現形規章相桲的情況下,桃浦站既未向直屬站業務主管部門匯報,也未向路局匯報,草率答復處理。
教訓:1、加強專用線共用管理。專用線共用必須按規定報批,未經批準,一律不得組織共用。批準共用的專用線,車站應與其簽訂協議共用協議,明確交接事宜,并嚴格遵守。
2、認真執行站車交接檢查制度,加強日常監督、考核,及時發現有問題的貨車。
3、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嚴肅貨運事故處理工作紀律,切實杜絕編造事實、出具與事實不符記錄的行為。
4、必須提高貨運安全員業務素質,認真落實貨運事故調查處理程序和責任劃分的規定,防止發生隨意定責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