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井器偏斜傾倒壓死一人
2005年11月10日22時30分,某石油管理局鉆探集團鉆井二公司鉆井工程分公司1202鉆井隊在采油一廠中911-斜315井施工,在拆卸封井器并將其撤離井口時,發生封井器偏斜傾倒,砸在外鉗工李某頭部,造成李某死亡。
一、事故經過
鉆井二公司鉆井工程分公司組建于1988年,位于大慶市紅崗區八百坰,是專業從事鉆井的公司,主要承攬油田內、外部調整井、開發井、定向井、取芯井等鉆井施工任務。1202鉆井隊是1953年在玉門油礦組建的,1960年到大慶參加油田會戰。目前鉆機是2004年6月投入使用的ZJ30/1700DB型,主要負責油田內部調整井的鉆井施工。
2005年11月10日,鉆井工程分公司1202鉆井隊在采油一廠中911-斜315井執行鉆井施工任務。16時30分,二班班長趙某(司鉆)帶領本班人員接班,18時30分開始起鉆,22時起完鉆,拆封井器。
22時30分,二班司鉆趙某在鉆臺上操作剎把,用大鉤將已拆掉的封井器吊起,放到軌道滑車上,準備將封井器撤離井口。在向外推滑車過程中,由于軌道接頭處不平,有1.5厘米的高度差,滑車車輪遇到斷面阻力,造成滑車受阻震動,致使車上的封井器偏斜傾倒,砸在滑車右側推車的外鉗工李某(男,27歲,2005年8月新召市場化用工)頭部,致使李某受重傷,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用滑車將封井器撤離井口時,由于軌道接頭處不平,滑車車輪遇到斷面阻力,造成滑車受阻震動,致使車上的封井器偏斜傾倒,砸在滑車右側推車的外鉗工李某頭部。
(二)間接原因
1、在安裝滑車軌道過程中,未在前段軌道底部設置枕木類設施,也沒有墊裝合適的支架,導致整體軌道前段低于軌道中段達1.5厘米,形成高度差,滑車經過時,發生震動、傾斜。
2、將封井器吊裝到滑車上,未將其擺放在滑車的中心位置,也未將其與滑車捆綁固定,由于封井器重心較高,移動滑車遇阻震動造成封井器傾倒。
(三)管理原因
1、現場員工安全意識淡薄,缺乏安全經驗和事故預防經驗,工作中盲目冒險蠻干,風險識別能力差,未能意識到事故隱患,置身于危險區域,在封井器傾斜過程中不能及時躲避,導致自己被砸傷致死。
2、鉆井工程分公司對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訓不夠,致使新工人安全意識不強,缺乏自我保護能力,不能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并有效防范。
3、現場指揮人員對事故風險識別不夠,推動滑車過程中,尤其在通過軌道接頭處時,未考慮上述隱患,作業人員盲目用力推動滑車,導致封井器傾倒,發生事故。
4、現場安全管理存在漏管失控現象,監督檢查不到位,事故隱患得不到及時的發現和整改。
三、事故教訓及防范措施
(一)現場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安全管理措施不完善,麻痹大意,僥幸松懈。
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認真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漏洞和問題。打牢基礎,全面提升基層管理、基礎工作和員工的基本素質。
(二)員工風險識別能力弱,自我保護能力不強,教育培訓不到位,崗位安全培訓效果差。
因此,要結合近年來新入廠青工多的實際,進一步改進教育培訓的方式、方法,提高培訓的質量和效果,提升基層員工、基層干部和基層安全監管人員的素質;加強安全教育培訓,有效地落實“師帶徒”的傳、幫、教等措施,盡快提高青工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技能。
(三)生產作業現場組織管理不嚴,監督檢查不到位。
因此,要重視鉆井施工全過程的控制和管理,杜絕習慣性違章現象,及時發現并整改安全隱患。各級管理人員要把安全管理工作的重點放到基層,放在崗位,充分發揮基層干部和班組長在安全管理上的監督和引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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