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瀝鎮“6·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
2018年6月5日,在位于橫瀝鎮中山路半仙山大廈路口東莞市和興運輸有限公司大型客車與一輛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一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規定及《關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東府辦函[2014]413號)精神,市政府決定依法成立由橫瀝鎮黨委委員兼橫瀝公安分局局長劉潤林同志為組長,鎮安監、公安、監察、交通、工會等多個部門派員組成的橫瀝鎮“6·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并邀請東莞市第三市區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
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驗、調查取證、檢測鑒定和綜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應急處置、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并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事故車輛情況
1. 粵SB3433號大型普通客車,廠牌型號:宇通牌ZK6109HN5Z,車輛使用性質:公交客運,車輛識別代碼號:LZYTBTDF6D1073837,發動機號:G3WYAD00231,登記注冊日期:2014年1月15日,檢驗有效期至2019年1月31日。所有人:東莞市和興運輸有限公司,登記住所:廣東省東莞市萬江區石美西滘大道249號。經營范圍:省際包車客運,市際包車客運,縣際包車客運,縣內包車客運,公共客運,機動車租賃,出租客運。該公司于2014年10月31日在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車輛核載44人,事發時實載29人。車輛安裝有車載GPS監控系統,事發時車載GPS監控系統正常運行。
車輛在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購買了交強險和商業險,交強險保單號:PDZA201844190000027761,商業險保單號:PDAA201844190000023466,第三者責任保險限額為150萬元,有效期至2019年1月14日。
經查,該車近三年有2宗交通違法,均已處理,近三年無事故記錄。
2. 粵S65D09號兩輪摩托車,車輛識別代碼號:已打磨,發動機號:已打磨。經查,該車使用其他車輛號牌。車輛沒有投保。無法查詢該車的交通違法記錄和交通事故記錄。
(二)事故駕駛員情況
1. 粵SB3433號大型普通客車駕駛人:羅勝彬,男,漢族,1981年2月4日出生,住址:廣西貴港市南區東津鎮獅廈村下村屯208號,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持A1E型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證日期1999年8月13日,有效期至2020年8月13日)和《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編號:NO.4508000030012000703,從業資格類別:道路旅客、普貨運輸駕駛員,初次領證日期:2005年4月12日,有效期限至2018年12月2日),符合駕駛大型普通客車條件。經查,羅勝彬近三年無交通違法記錄,近三年內無交通事故記錄。經交警部門抽取羅勝彬的血液送廣東康怡司法鑒定中心進行檢驗,檢驗結果為未檢出乙醇成份,沒有酒后駕駛行為。經交警部門對羅勝彬的尿樣進行檢驗,得到如下鑒定意見:羅勝彬的尿液樣品中未檢出毒品成份。
2. 粵S65D09號兩輪摩托車駕駛人:張燦明,男,漢族,1948年9月28日出生,住址:廣東省東莞市橫瀝鎮山廈村第四村民小組148號,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曾持E型機動車駕駛證,于2000年7月20日在東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初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至2006年7月20日,事故發生時駕駛證狀態為注銷。經查,張燦明近三年無交通違法記錄,近三年內無交通事故記錄。經交警部門抽取張燦明的血液送廣東康怡司法鑒定中心進行檢驗,檢驗結果為未檢出乙醇成份,沒有酒后駕駛行為。
(三)事故車輛檢驗檢測情況
1.交警部門委托廣東康怡司法鑒定中心對粵SB3433號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車、粵S65D09號兩輪摩托車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得到如下鑒定結論:
羅勝彬駕駛的粵SB3433號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車的制動系統及轉向系統有效;右前轉向燈功能失效不符合GB 7258-2017《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的有關規定,其余燈具齊全、功能有效。
張燦明駕駛的粵S65D09號兩輪摩托車前輪制動功能尚存,后輪制動功能有效;左右兩側前轉向燈脫落呈懸吊狀系本次事故碰撞造成,其余燈具齊全,未見異常。
2. 經交警部門委托廣東康怡司法鑒定中心對粵SB3433號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車、粵S65D09號兩輪摩托車事發時的速度進行檢驗,得到如下鑒定意見:
粵S65D09號兩輪摩托車事發時通過監控錄像范圍的行駛速度為16.07km/h。
粵SB3433號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車事發時通過監控錄像范圍的行駛速度為33.90km/h。
(四)事故現場情況
1. 天氣情況。事發時間2018年6月5日9時4分,晴天,視線良好,能見度良好。
2. 道路情況。事故現場位于東莞市橫瀝鎮中山路半仙山大廈路口,瀝青及水泥路面,中山路呈東西走向,事故路口為四叉路口,東往常平鎮,雙向四車道,各車道寬320CM,西往張坑村,雙向單車道,車道寬分別為580CM、600CM,路口北往東風路,雙向單車道,各車道寬500CM,南往恒泉路,為混合道,路寬880CM。路口東南西北側均設有人行橫道線,事故路段路面干燥,事發時為早上,道路平直,視線好,天氣晴。經核查,事故路段的技術指標、交通安全措施的設置情況均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規范。
3. 車輛痕跡:
粵SB3433號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車左前下角有碰撞痕跡;
粵S65D09號兩輪摩托車左側車身有碰撞痕跡。
(五)事故單位情況
1.東莞市和興運輸有限公司,粵SB3433大型普通客車的車輛登記所有人,該公司住所為東莞市萬江區石美西滘大道249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 914419007491898109,法定代表人鄧晃倫,企業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成立日期:2003年04月22日,經營范圍:省際包車客運、市際班車客運、縣際包車客運、縣內包車客運、縣際班車客運、縣內班車客運、機動車租賃、出租客運。該公司取得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許可證編碼為:粵交運管許可莞字 441900000029號,經營范圍:省際包車客運、市際班車客運、縣際包車客運、縣內包車客運、公共客運、機動車租賃、出租客運,證件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目前,該公司經營公交客運累計開通運營線路5條,線路總里程為356公里,投放運力80輛,日均客流量為0.6萬人次,日均營運里程2.84萬公里。
(六)事故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事故造成1人死亡,為粵S65D09號兩輪摩托車駕駛員及兩車損壞,具體如下:
1. 死者張燦明,男,漢族,1948年9月28日出生,住址:廣東省東莞市橫瀝鎮山廈村第四村民小組148號,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經法醫檢驗,證實張燦明符合鈍性暴力(如交通事故)致顱腦損傷死亡。
2. 粵SB3433號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車左前下角因碰撞受損;粵S65D09號兩輪摩托車左側車身因碰撞受損。
3. 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約50萬元。
二、事故發生經過及應急救援情況
(一)事故經過
2018年6月5日9時4分許,羅勝彬駕駛粵SB3433號“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車在東莞市橫瀝鎮中山路從常平往張坑村方向行駛,駛至半仙山大廈路口時,與右側張燦明駕駛的從東風路往恒泉路方向行駛的粵S65D09號兩輪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張燦明受傷及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張燦明經橫瀝人民醫院搶救,于2018年6月6日死亡。
(二)應急處置情況
6月5日9時14分,橫瀝交警大隊值班室接群眾報警,稱在東莞市橫瀝鎮中山路明賢蛋糕路口,發生一宗大客車與摩托車碰撞的交通事故,有人員受傷。接報后,值班室立即通知事故值班民警出警處置并通知橫瀝人民醫院趕赴現場進行救治。9時34分,橫瀝交警大隊事故值班民警李思源、袁俊康到達現場。事故值班民警李思源、袁俊康到達現場后,發現摩托車駕駛員傷勢嚴重,立即將情況報告橫瀝交警大隊值班領導。接到報告后,橫瀝大隊教導員葉早明帶領事故中隊長吳暖強、機動中隊民警梁合明以及數名協管員趕赴現場協調開展現場勘查、調查取證等各項工作。同時,粵SB3433客運車駕駛員羅勝彬在發生事故后,立即通知東莞市和興運輸有限公司專線負責人陳錦成到達現場,并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當日9時56分,事故現場清理完畢,恢復交通,交警部門暫扣肇事車輛2臺。
(三)應急處置評估意見
經評估,事故發生后,事故救援先期響應迅速、現場處置得當、救援行動開展有序,對該路段車流做好疏導,事故應急處置到位未發生次生事故,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事故處理工作規范的要求。
(四)善后處理情況
事故發生后,交警部門成立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小組,全力做好死者家屬安撫工作,死者張燦明于2018年6月17日在東莞市殯儀館火化,事故各項善后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三、事故原因和性質
(一)事故原因
1.羅勝彬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經交叉路口時未停車瞭望并讓右方車輛先行,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
2.張燦明在駕駛證注銷期間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公安機關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為羅勝彬為主要責任,張燦明為次要責任。
(二)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東莞市橫瀝鎮“6·5”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三)相關單位履職情況
1、東莞市和興運輸有限公司
(1)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制定及落實方面。作為粵SB3433大型普通客車的車屬單位,該公司已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建立了安全生產方針、目標,并任命了鄧晃倫為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成立了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該公司配備安全管理人員9人。該公司建立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會議、培訓和教育管理規定》、《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等9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5項專項應急預案、2項現場應急處置方案。
(2)安全生產投入方面。能夠根據《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12〕16號)等文件精神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制度。2018年的安全生產資金實際提取使用350116.21元。配置9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上半年投入安全人員經費2800元,并通過足額提取、規范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創造了較好的安全生產條件,配備了相對完備的車輛、站場的安全設施設備。
(3)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方面。東莞市和興運輸有限公司建立了崗前培訓和在崗培訓教育制度,2018年以來,共完成了約14名新入職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按照“對駕駛員開展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小時的教育培訓”的規定,在職駕駛員每月參加1次安全教育培訓,共完成21場次、681人次日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內容包括駕駛員實施安全法規、操作規程、典型事故案例剖析、防御性駕駛技術等課程。經調取羅勝彬入職考核和培訓記錄,該公司對其入職考核、日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符合該公司管理制度。
(4)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方面。2018年以來,東莞市和興運輸有限公司在轄區內建立了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全年共排查出安全隱患35處,目前已整改35處,整改完成率100%,每個月定期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制定相應隱患排查整改臺帳。
(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與實施方面。編制了《東莞和興運輸有限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包含綜合預案部分、專項預案部分和現場處置方案部分,其中綜合預案對該公司的安全狀況進行了全面地分析和評估,對安全事故類型及危害程度進行了分類,針對危險源和事故危害程度,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客觀評價了現有的應急能力,基本掌握了可利用的社會應急資源情況。綜合預案下又含道路交通事故、消防安全事故、公共衛生事件、自然災害事故、維穩工作事件、新能源車輛電氣事故等6個應急專項預案; 2018年,該公司計劃開展應急演練2場,上半年已開展應急演練1場,下半年按相關計劃要求開展。應急演練主要內容為公交車在運營途中失火應急疏散及處置、公交車起火綜合應急處置演練、純電動公交車輛應急處置、疏散逃生演練等,上半年應急演練參演人次達52 人次。
(6)車輛動態監控管理方面。該公司建立智能公交動態監控平臺行,由東莞市交通運輸局認可的第三方廣東華盈光達科技有限公司負責運營。經數據顯示,東莞市和興運輸有限公司計劃排班運營公交車輛日均80輛,行車記錄儀上線率為97.5%。涉事粵SB3433大型普通客車安裝有車載GPS監控系統,事發時車載GPS監控系統正常運行。
(7)生產安全事故防控管理方面。2014年4月東莞市和興運輸有限公司獲得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達標證書,近三年來標準化體系運轉持續有效,日常安全生產管理臺賬、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安全機構設置、日常安全作業等符合標準化規范。
(8)道路運輸主管部門執法檢查情況。2018年,東莞市道路運輸管理局、東莞市交通運輸局萬江分局對東莞市和興運輸有限公司檢查次數合計 5次,共發現有8處資料不規范行為,相應整改工作已按照時限完成。
綜上,東莞市和興運輸有限公司已經基本履行法定職責。
2、東莞市交通運輸局橫瀝分局。
(1)落實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根據市交通運輸局文件精神,鎮內公共汽車有限公司、公共的士有限公司、汽車客運站三家客運企業以及格順、平安、同益三家維修企業已完成了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并通過了考評驗收。
(2)落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2018年以來,鎮交通運輸分局對轄區3家道路客運企業、127家維修企業、154家物流企業、16家駕培訓練場進行了全面深入的安全隱患排查進行了全面深入的安全隱患排查。上半年來共開展安全生產檢查11次,共計檢查企業641家/次,召開安全會議6次,排查并整改安全隱患21處(均已整改完畢),確保了道路運輸安全。
(3)嚴格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責任。橫瀝交通運輸分局制定《橫瀝交通運輸分局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明確工作職責。并督促轄區范圍內企業落實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與企業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127份,要求企業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規制度、標準規范和操作規程,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定期開展安全生產隱患自查自糾,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風險防控體系。
(4)大力加強對客運企業安全檢查力度。橫瀝交通運輸分局切實加大日常巡查執法力度,通過開展交通運輸行業“打非治違”、打擊非法危運專項行動,組織協調鎮公安、交警等部門成立聯合執法隊伍,加強對轄區內道路交通運輸違法行為的綜合治理。截至6月12日,共立案查處各類交通違法案件78宗(其中出租車異地營運案件2宗、假冒出租車案件2宗、非法營運案件8宗、貨運違章案件53宗、非法危運案件2宗、客運違章案件8宗、駕培違章案件2宗,維修違章案件1宗),罰款金額20.625萬元。有效維護了道路運輸市場良好秩序,確保我鎮道路交通運輸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5)鎮治超情況。2018年上半年來橫瀝交通運輸分局牽頭,從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公用事業服務中心等單位抽調業務精通、素質過硬、具有執法資格的工作人員組建聯合執法工作小組,落實車輛超限超載路面治理工作,嚴厲打擊超限超載違法行為。上半年以來,鎮治超辦共計開展聯合執法22次,出動執法人員231人/次,檢查車輛896輛/次。查獲了24宗貨運車輛超過行駛證核定的額定載質量行駛的違法行為,罰款46100元,卸載貨物697.917噸。
3、橫瀝交警大隊
橫瀝交警大隊認真貫徹落實省廳交管局和市交警支隊事故預防工作一系列部署安排的同時,結合轄區實際在“春運”“五一”等重點時節適當增加整治頻次,嚴厲打擊超速、超員、超載、疲勞駕駛以及客運車輛不按規定路線行駛、非法改裝、非法運輸等重點違法行為,積極組織交通事故預防宣教活動,大力開展交通安全檢查工作。經統計,2018年,橫瀝交警大隊共檢查車輛23000多輛次,查處違法車輛5734輛次,其中現場執法4229宗,強制措施1505宗,另外違停5568宗。
四、責任認定和處理建議
1、羅勝彬,粵SB3433號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車駕駛人。其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經交叉路口時未停車瞭望并讓右方車輛先行,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對事故的發生負主要責任。建議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2.張燦明在駕駛證注銷期間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鑒于其在此次事故中已死亡,故不再追究其責任。
3、其他法律責任,如相關的民事法律責任,建議相關當事人依據其他法律途徑解決。
五、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議
東莞市橫瀝鎮及交通運輸、安監、公安交警等各有關部門應當吸取此次事故的深刻教訓,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強化道路交通安全執法,堅決避免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一)加強客運企業安全檢查。由交通主管部門牽頭開展對轄區客運企業運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專項檢查,督促運輸企業嚴格落實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特別是加強對企業負責人的教育,協助企業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對罔顧企業安全管理責任或者落實不到位,存在明顯安全隱患的運輸企業,多部門聯合下發整改通知書,對企業落實停業整頓等措施,直至有效消除所有安全隱患后才允許恢復運營。
(二)加強客運站場安全檢查。由交通主管部門牽頭開展對轄區客運站要切實加強對出站車輛的管理工作,要加強對客運從業人員特別是駕駛員交通安全教育,對經常違法的駕駛員予以處罰,提高他們的交通安全意識;對每一輛運輸車輛在出站前進行全面的安檢工作,要嚴格進行進出站安全技術檢驗,確保車輛安全上路行駛;督促客運站場在對旅客行李的檢查時,要嚴防乘客攜帶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乘坐客運車輛,嚴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三)加強交通安全的宣傳教育。交警、交通等職能部門要重視和加強交通安全的宣傳教育。交警部門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傳教育,通過雙微平臺、電視、報紙、網站等宣傳渠道曝光典型交通違法案例,運用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重點車輛駕駛人;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大對客運企業的監管力度,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加大交通安全的宣傳,加強轄區企業的安全監管,努力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傷亡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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