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膠城建設集團有限公司“1.9”供暖管溝工程施工塌方致人死亡事故
2014年1月9日下午18時左右,平度市區青島路附近,青島膠城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青島興平熱電有限公司供暖管溝工程施工時發生塌方,施工方2名工人被埋,人員救出后迅速送往平度市人民醫院進行搶救,其中一名工人(潘日起)經搶救無效死亡,另一名工人(邢士開)受傷較輕,經市人民醫院治療康復出院。事故發生后,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安監局、監察局、公安局、總工會、城建局組成的事故調查組,并邀請了檢察院和有關技術專家參與事故調查工作。調查組通過現場勘察、調查取證、查閱資料和綜合分析,查清了事故經過及原因,認定了事故性質及責任,提出了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并取得了一致意見,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 1、青島膠城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程永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370200228062427,注冊資本30008萬元整,公司地址位于膠州市溫州路248號,成立時間為1999年6月18日。經營范圍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壹級;建筑幕墻工程專業承包壹級;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壹級;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壹級;建筑防水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魯)JZ安許證字【2005】020047-01,許可范圍為建筑施工。資質證書編號A1014037028102-6/5,主要資質等級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各類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2013年9月20日青島膠城集團有限公司任命張書森擔任青島膠城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的決定,分管青島膠城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的工作。
??????? 2、青島興平熱電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月19日,該公司位于平度市青島路112號,法定代表人高慶儀,注冊資金33563300元整。許可經營項目有GB類GB2(2)級壓力管道安裝,火力發電,供熱服務;一般經營項目有鍋爐輔機制造,鍋爐(不含承壓鍋爐)、水暖檢修,管道涂層,信息、電氣自動化技術開發,建筑材料、石墨制品、五金交電、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化學品)、汽車配件、機械電子產品批發零售。2013年6月8日青島興平熱電有限公司將采暖供熱工程項目承包給青島膠城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并簽訂了相關協議。對工程概況、承包范圍、安全文明施工、合同工期和各自職責進行了明確(工程名稱為青島路熱源廠-青島路、熱源廠-現河、現河-福州路、熱源廠-常州路、常州路-5號檢查站高溫水管道工程施工)。
??????? 3、青島明天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29日,該公司位于膠州市福州南路16號,法定代表人董克忠,注冊資金300萬元人民幣。許可經營項目有:房屋建筑工程監理甲級;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
??????? 二、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 2014年1月3日梁學超組織供暖管溝溝槽開挖,由于施工場地狹窄所限,沒有按照設計進行放坡;對溝槽開挖采取了相應的支護措施,溝東側為臨時砌筑的擋土磚墻,西側采取東西橫杠木板支護。在吊裝暖氣管下管時,支護因影響施工被部分拆除,潘日起私自拆除部分加固防護,暖氣管道吊裝結束后并沒有重新加固防護,溝槽西側土體由此產生了一定的松動現象。管道施工過程中,由于場地狹窄,吊車在溝槽西側通行,并且吊裝下管過程中,吊車支腳緊貼溝槽西邊沿,沒有留足安全距離(不小于1.0米)。2014年1月9日下午,在平度市區青島路與蘇州路東約80米南北小路上,青島膠城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青島興平熱電有限公司供暖管溝工程施工工地,管道敷設入深約4米的溝槽內后,邢士國和陳常忻兩人一組,潘日起和邢士開一組對溝底雙向暖氣管道進行焊接(邢士國、邢士開和潘日起是2014年元旦后由施工隊長梁學超組織到現場進行焊接施工;陳常忻是梁學超1月9日找來臨時施工人員,施工人員均具有相關證件)。17時許,供暖管溝西側發生塌方,工人潘日起和邢士開被埋。現場人員和趕到的119搶救隊伍及時搶救,17時30分許兩名被埋工人救出后迅速送往平度市人民醫院進行搶救,其中一名工人潘日起(男,28歲,臨沂市沂水人)經搶救無效死亡,另一名工人(男,26歲,臨沂市沂水人)受傷較輕,經市人民醫院治療康復出院。事故發生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均在第一時間做出了指示,市政府副市長牛潤之到現場部署傷員救治及事故處置工作,并通知公安部門對施工方負責人梁學超,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
??????? 事故發生后,青島膠城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積極處理善后的有關事宜,并于1月10日與死者家屬達成了賠償協議,1月18日與傷者邢士開達成了賠償協議,進行了經濟賠償。
??????? 三、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情況
??????? 此次事故造成青島膠城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電焊工潘日起死亡,邢士開受輕傷。直接經濟損失115余萬元。
??????? 四、事故發生的原因和性質
??????? (一)直接原因
??????? 西側溝槽在開挖過程中未按設計規定施工,且未進行有效支護,在車輛碾壓和吊車的長時間擠壓下發生塌方。
??????? (二)間接原因
??????? 1、青島膠城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對員工進行了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但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不到位,員工安全意識淡簿,現場監管不力,開展隱患排查不徹底.
??????? 2、青島興平熱電有限公司供暖工程施工發包后安全監管不到位,以包代管。
??????? 3、青島明天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在工程復工后沒有及時履行監理職責。
??????? 4、現場施工人員違章作業,在未請示施工隊長的情況下私自拆除部分支護。
??????? (三)事故性質
??????? 根據事故發生的原因和國家有關規定,認定該事故為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 五、事故責任認定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 1、青島膠城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電焊工潘日起在吊車吊裝暖氣管過程中,未和施工隊長請示的情況下私自拆除支護板材和支護管,吊裝結束后沒有重新加固支護就進入現場違章作業,致其供暖管溝西側塌方砸傷致死,導致事故發生,應對此次事故負直接責任。因潘日起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責任。
??????? 2、青島膠城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按照《安全生產法》建立健全了相關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了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由于落實不到位,導致員工安全意識淡簿;作業現場安全管理缺失,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對此次事故負有主要責任。建議平度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對青島膠城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處以罰款人民幣壹拾伍萬元的行政處罰;并對其主要負責人處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罰款。青島膠城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負責青島興平熱電有限公司供暖管溝工程施工隊隊長梁學超未能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公安部門實施了刑事拘留,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相關刑事責任。
??????? 3、平度市城建局公用事業管理處工作人員,對青島路高溫水管道工程監管不到位,未及時發現和處理項目未辦理施工許可手續、施工單位不嚴格按照設計標準施工等問題,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發生,負有監管責任。根據《青島市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行政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第十四條之規定,責令公用事業管理處主任萬曉做出書面檢查;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九條之規定,建議給予市公用事業管理處市政公用工程質量監督站副站長嚴曉倫黨內警告處分。
??????? 4、青島興平熱電有限公司安裝公司副經理萬桂峰,對青島路高溫水管道工程安全監督指導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管理責任,建議青島興平熱電公司依據廠規廠紀進行處分。
??????? 5、青島明天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未嚴格按要求履行監理責任,建議城建部門依照相關規定對監理公司進行行政處罰。
???????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 為吸取事故教訓,防止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切實做好我市的安全生產工作,針對本起事故所反映出的問題,提出以下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 1、青島膠城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要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全面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針對本單位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問題,采取有力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切實加強安全管理。同時,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和安全意識;要強化現場安全管理,杜絕違章作業行為,切實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 2、青島興平熱電有限公司應按照《安全管理協議書》規定,認真履行管理職責,對青島膠城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落實情況加強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各種不安全行為要立即制止,研究解決措施及時排除隱患,確保安全施工。
??????? 3、城建部門和企業所在地鎮政府(街道)要加強執法檢查,對未批先建,存在安全隱患的施工項目,依法責令其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嚴肅處罰,決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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