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全行政處罰決定書(無錫市新峰管業有限公司核級管配件制造過程違法違規案)
無錫市新峰管業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211136192777A
法定代表人:劉強
地址:無錫市濱湖區胡埭工業園西拓區振胡路136號
無錫市新峰管業有限公司核安全違法一案,我部(國家核安全局)經過調查,現已審查終結。
一、違法事實和證據
近期,我部(國家核安全局)調查發現,你公司在核級管配件制造過程中存在將國家核安全監管部門確定的不能分包的關鍵工藝熱模鍛工序分包給其他無資質單位等問題。
以上事實,有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關于無錫市新峰管業有限公司被舉報問題現場核查的審查意見》(北2019-085)和你公司《關于核級模鍛管件成形工序分包問題后續工作匯報及諒解申請》(錫峰[2019]字第006號)為證。
我部(國家核安全局)于2019年12月18日告知你公司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并明確告知你公司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你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明確表示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要求,接受行政處罰。
以上事實,有我部(國家核安全局)《核安全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環法字〔2019〕225號)及《國家核安全局送達回證》(國核安送〔2019〕03號)和你公司《關于核安全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回函》(錫峰[2019]字第007號)為證。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
《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制造、安裝和無損檢驗單位,不得將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確定的關鍵工藝環節分包給其他單位”。
《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制造、安裝和無損檢驗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三)將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確定的關鍵工藝環節分包給其他單位的”。
根據上述規定,我部(國家核安全局)決定責令你公司停止違法行為,限于2020年3月31日前改正,并處五十萬元罰款。
三、行政處罰決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ㄒ唬╆P于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和限期改正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后,你公司應立即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并于改正期滿后10日內將改正情況書面報告我部(國家核安全局)。
?。ǘ╆P于罰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的規定,你公司應于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我部(國家核安全局)開具的電子《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上攜帶的繳款碼,通過代理銀行將應繳款項繳入中央財政專戶或中央財政匯繳專戶。
逾期不繳納罰款,我部(國家核安全局)將依法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四、申請復議或提起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如果不服本處罰決定,你公司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國家核安全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6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部(國家核安全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生態環境部
2020年1月7日
抄送:華北、華東、華南、東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中國核電工程有限公司,中廣核工程有限公司,國核工程有限公司,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0年1月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