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油庫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0950—2020)解讀
日前,生態環境部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了《儲油庫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0950—2020)。
一、標準修訂的必要性?
2007年《儲油庫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0950—2007)實施以來,各地陸續按照標準要求開展了汽油儲油庫油氣污染治理,取得積極進展,該標準不僅為削減儲油庫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改善環境空氣質量,防范安全風險發揮了重要作用,而且也促進了行業生產工藝和污染防治技術進步,推動了行業綠色發展。但隨著能源政策變化和標準深入實施,標準呈現出一系列問題。
一是油品類型不全。現行標準規定適用范圍僅是汽油儲油庫。儲油庫除了儲存汽油,還儲存原油、航空汽油、航空煤油、石腦油,以及與前述油品揮發性特征類似的循環油、組分油、凝析油、輕質油等,這些油品揮發性較強,也是VOCs的重要排放源,歐洲和美國均將它們納入管控范圍。另外,含醇汽油在儲油庫發油前進行調配,含醇汽油的發油控制也應納入管控范圍。
二是實施范圍不全。現行標準的實施區域為全國設市城市及承擔設市城市加油站汽油供應的儲油庫,并未覆蓋全國。現行標準未將港口碼頭等區域的罐區油氣回收列入標準適用范圍,導致油碼頭VOCs排放未納入治理和管控范圍。
三是控制要求不全。現行標準沒有收油油氣控制要求;儲油控制要求僅提出儲罐類型及密封方式,未涉及浮頂罐運行、泄漏控制、維護與記錄要求;發油控制措施僅涉及向汽車罐車發汽油,不涉及向鐵路罐車、油船和管道發油。
四是與其他標準、要求銜接存在問題。現行標準適用范圍包括煉油廠儲罐。《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0—2015)已提出煉油廠儲罐控制要求。現行標準未體現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中關于廠界排放限值要求。
《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均提出油品儲運銷VOCs污染監管。綜上所述,為進一步推動儲油庫VOCs減排,同時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六穩”“六保”要求,根據精準治污、科學治污和依法治污要求,有必要對行業和地方反映的現行標準存在的問題進行修訂完善,以提高標準的可行性、針對性、科學性、依法性。
二、標準的特點及與原標準相比主要做了哪些修改?
本次修訂全面規定了儲油庫在儲存、收發油品過程中油氣排放控制要求、監測和監督管理要求。存儲的油品類型包括原油、汽油(包括含醇汽油、航空汽油)、航空煤油、石腦油等。
(一)調整擴大了標準適用范圍
本次修訂擴大了油品適用范圍,在汽油的基礎上增加原油、含醇汽油、航空汽油、航空煤油、石腦油,以及與前述油品揮發性特征類似的循環油、組分油、凝析油、輕質油等。明確標準管控范圍為用于開展《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中G5941類的原油、成品油倉儲服務,由油品儲罐組成并通過汽車罐車、鐵路罐車、油船或管道等方式收發油品的場所,生產企業內罐區除外。
(二)增加企業邊界排放限值
本次修訂在發油排放限值、泄漏排放限值基礎上,根據《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儲油庫、加油站》(HJ 1118—2020),增加企業邊界排放限值規定,企業邊界監測點位任何1小時非甲烷總烴(NMHC)平均濃度限值為4 mg/m3。
(三)完善了儲油庫控制要求
本次修訂增加汽車罐車、鐵路罐車、油船和管道收油的控制要求;增加油品儲存浮頂罐運行、泄漏控制、維護與記錄要求;增加儲油庫中載有油品的設備、管線組件及油氣收集系統按GB 37822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工作要求;增加向鐵路罐車和油船發油的控制要求。
(四)增加了碼頭油氣回收要求
為配套8000總噸及以上油船開展油氣回收改造,規定萬噸級及以上油品泊位應密閉收集油氣,并送入油氣處理裝置回收處理。
三、標準實施對儲油庫企業有什么影響?
標準修訂后,擴大了油品適用范圍,由汽油擴大為原油、汽油(包括含醇汽油、航空汽油)、航空煤油和石腦油,對于石油、航空煤油、石腦油等油品儲庫需按照標準開展油氣回收治理與監管;增加了油品儲存浮頂罐運行、泄漏控制、維護與記錄要求,儲油庫需要加強浮頂罐的日常監管,定期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工作;增加了萬噸級及以上油品泊位油氣收集和處理要求,需要按照標準及《碼頭油氣回收船岸安全裝置》(JT/T 1333—2020)等要求開展改造。目前,我國萬噸級及以上原油、成品油泊位數合計228個泊位,在碼頭安裝油氣處理裝置,總投資約為60億元,油氣處理裝置年運行費用約為2億元。
四、標準實施的環境和社會效益如何?
據測算,標準實施后每年可減少VOCs排放17.5萬噸,節約的油品產生8.1億元經濟效益;在改善儲油庫及其周邊大氣環境質量的同時,能促進行業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實現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