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 國家能源局關于全面開展水電站等水利設施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水監督〔2022〕5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能源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經信委(工信委、工信廳),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水利部各流域管理機構,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國家能源局大壩安全監察中心,全國電力安委會各企業成員單位,各有關單位:
2022年1月12日,四川省甘孜州丹巴縣關州電站廠房發生透水事故,造成9人遇難。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加強水電站等水利設施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類事故發生,按照黨中央、國務院要求,水利部會同國家能源局,商有關部委,決定立即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水電站等水利設施風險隱患排查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圍
對全國范圍內水電站、水庫、水閘、堤防運行安全和在建水利工程度汛開展風險隱患排查整治。
二、整治內容
(一)指導有關單位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置工作。調查分析關州電站事故發生原因,提出措施建議,有針對性地防范類似事故發生。(責任單位:水利部,完成時限:2022年2月28日)
(二)開展水利設施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各地區全面開展水電站、水庫、水閘、堤防運行安全和在建水利工程度汛風險隱患排查整治,水利部、國家能源局進行重點抽查。工作方案見附件。(責任單位:水利部、國家能源局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5月31日,在建水利工程度汛排查整治可延長至6月10日)
三、有關要求
各地區各單位要吸取事故教訓,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開展水利設施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把排查整治作為深入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提升本質安全水平的一項重要手段,落實到每個縣區、每個工程,達到管控風險、整治隱患、防控事故的目的。要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工程、重點部位和薄弱環節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對重大隱患實行掛牌督辦,確保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隱患,堅決防止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
聯系人及電話:成鹿銘(水 利 部)010-63206148
王 晗(國家能源局)010-81929635
點擊閱讀原文查看附件:水電站等水利設施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
水利部 國家能源局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