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 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第 76 屆會議船舶溫室氣體減排議題審議進展
國際海事組織(IMO)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第76屆會議于2021年6月10日至17日以遠程視頻方式舉行。
現將本次會議關于海運溫室氣體減排議題的審議進展通報如下:
一 通過關于降低航運碳強度的《防污公約》附則VI修正案 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降低國際航運碳強度的《防污公約》附則VI修正案,將于2022年5月1日視為默認接受,于2022年11月1日正式生效。該修正案旨在從技術和營運兩個方面同時提高船舶能效,降低碳強度水平。技術方面,要求所有400GT及以上的在役船舶(限于EEDI適用船舶種類),于2023年的第一個年度檢驗、中間檢驗或換證檢驗時(與IAPP證書時間協調,以最早發生者為準),其技術能效指數(EEXI)必須達到對應于2022年4月1日的設計能效指數(EEDI)水平,對部分種類和大小船舶有所放寬。營運方面,從2023年開始,對所有5000GT及以上船舶(限于EEDI適用船舶種類)的年度營運碳強度指標(CII)進行評級(A-E五級,A為最佳,E為最差),評級為E或者連續三年評級為D船舶需要在船舶能效管理計劃(SEEMP)中制定整改計劃。 二 批準碳強度強制性機制配套技術導則 為配合強制性碳強度機制的實施,會間通信組制定了一系列技術導則草案,得到了本屆委員會的批準。 其中,關于EEXI機制的配套技術導則包括: 現有船舶技術能效指數(EEXI)的計算方法導則 現有船舶技術能效指數(EEXI)的檢驗和發證導則 為符合現有船舶技術能效指數(EEXI)要求采用的軸/發動機功率限制系統和儲備功率使用導則 關于CII評級機制的配套技術導則包括: 營運碳強度指標和計算方法導則(CII導則,G1) 營運性碳強度指標基線導則(CII基線導則,G2) 營運碳強度指標相對于基線的折減率導則(CII折減率導則,G3) 船舶營運碳強度評級導則(CII評級導則,G4) 三 短期減排措施影響評估 會議批準了船舶短期減排措施綜合影響評估報告,同意將繼續跟蹤評估措施對國家的影響,以便及時作出必要的調整。在發展中國家的普遍呼吁下,在關于降低國際航運碳強度的《防污公約》附則VI修正案決議中,明確將開展本次綜合影響評估的經驗總結,以完善現有的影響評估程序、優化今后的評估結果。 四 中長期措施 會議批準了中長期措施審議工作計劃,該計劃將分三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2021年春到2022年春),將整理并初步審議各方建議的措施;第二階段(2022年春到2023年春),將進一步評估和遴選中長期措施;第三階段將完成措施的最終審議,具體時間將在IMO制定最終戰略時確定。 其他有關中長期措施制定、相關工作安排,以及建立碳稅等市場機制的提案,將在下一次會議上繼續審議。 五 國際海事研究發展基金(IMRB) 會議審議了在IMO框架下建立國際海事研究發展基金的提案以及相關評論提案,該提案提議向船舶征收每噸燃油2美元的基金,用于資助低碳和零碳燃料和技術的研發。由于爭議較大及時間原因,決定推遲到下屆會議繼續審議。 六 通信組和下一次減排會間工作組 會議批準成立降低航運碳強度通信組,制定修正系數導則,進一步審議和完成《船舶能效管理計劃導則》和其他碳強度相關導則。 會議決定9月15-17日召開減排會間工作組第九次會議(ISWG-GHG9),10月18-22日召開減排會間工作組第十次會議(ISWG-GHG10)。 中國海事局國際海事研究委員會 船舶節能減排研究分委會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