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佳捷通汽車租賃有限公司“7?16”亡人事故調查報告
2018年7月16日9時20分左右,在殿前街道轄區創新二路47-51號一物資倉庫內,廈門佳捷通汽車租賃有限公司一名員工(阮開忠男,江西余干人)在進行電纜保護管裝卸作業時,從高處墜落后送醫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發生后,我區依據《湖里區人民政府關于授權事故調查組進行生產安全事故調查的通知》(廈湖府〔2008〕61號)精神,依法成立了由區安監局黃木清局長任組長,區安監局、區總工會、湖里公安分局等單位人員組成廈門佳捷通汽車租賃有限公司“7·16”亡人事故調查組(廈湖安監〔2018〕11號),依法開展事故調查。同時,邀請區監察委派員參加。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依法依規、實事求是”的原則,通過現場勘察、詢問相關人員、查閱并調取相關資料,現已調查終結。事故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涉案公司及人員基本情況
(一)廈門佳捷通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廈門佳捷通汽車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佳捷通公司),住所:廈門市同安區西柯鎮洪塘頭村霞尾一里XX號;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50212072808XXXX;營業期限自2013年07月12日至2033年07月11日;注冊資金:壹佰萬元整;法人代表:張福榮;經營范圍:汽車租賃(不含營運),工程機械租賃,汽車零配件銷售,機械設備(不含特種設備)吊裝、安裝、搬運,貨物裝卸(不含港口裝卸);公司現有員工5人。
(二)死者阮開忠
阮開忠,男,55歲,漢族,身份證號碼:36232919630925XXXX;戶籍地:江西省上饒市余干縣;工作單位:廈門佳捷通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生前為廈門佳捷通汽車租賃有限公司提供裝卸搬運服務。
(三)佳捷通公司法定代表人張福榮
張福榮,男,50歲,漢族,身份證號碼:35021119681224XXXX;戶籍地:廈門市集美區滸東路XX號;工作單位:廈門佳捷通汽車租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四)佳捷通公司事故發生日的作業現場負責人黃天府
黃天府,男,62歲,漢族,身份證號碼:35021119560308XXXX,戶籍地:廈門市思明區塔埔村XX社;工作單位:廈門佳捷通汽車租賃有限公司;事故發生日的作業現場負責人。
二、事故經過和處理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及救援情況
2018年7月16日9點09分左右,佳捷通公司3名員工(黃天府、阮開忠、阮國昌)跟隨待卸貨車(車牌為蘇CCS032)進入作業倉庫。待貨車停在卸載位置后,9點12分05秒,阮開忠登上貨車頂部(約4.5米高),開始與黃天府配合利用機械設備卸載物資。9點13分35秒,阮開忠卸下位于貨車頂部的袋裝零配件;9點17分40秒,阮開忠卸下了位于貨車貨廂右側邊緣的4根較短的電纜保護管(約6米長);9點19分36秒,阮開忠開始搬動位于貨車貨廂左側邊緣的較長的電纜保護管(約9米長),開始時阮開忠位于電纜保護管靠近貨車車廂中間一側,由外向內拉起電纜保護管,但電纜保護管整體未移動,9點19分52秒,阮開忠移動至電纜保護管靠近貨車左側檔板一側,并立于接近貨車尾部左側檔板的鐵架上,由下向上抬起電纜保護管,由于受力不均,電纜保護管電纜保護管靠近車尾一側抬高后,靠近車頭一側偏出車廂頂部,造成電纜保護管整體滑落,阮開忠躲避不及失去身體平衡,從車廂頂部邊緣向后翻滾墜落至地板,而后又被緩慢滑落的電纜保護管砸中腰部。事故發生后,黃天府、阮國昌立即來到阮開忠身邊查看情況,9點20分40秒,黃天府撥打了“120”急救電話;9點38分35秒,“120”急救人員趕到現場,對阮開忠進行了緊急救治,并于9點43分左右,將阮開忠固定于醫用單架后,送往中醫院搶救。由于傷情較重,阮開忠一直處于昏迷狀態,于7月24日不治宣布死亡。
(二)事故造成的傷亡情況和直接經濟損失
這次事故造成死亡1人,死者阮開忠,系江西省上饒市余干縣人,男,55歲,身份證號碼:36232919630925XXXX;為廈門佳捷通汽車租賃有限公司員工。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22萬元。
(三)善后處理情況
事故發生后,佳捷通公司能夠積極配合醫療救治工作,并主動做好遇難員工家屬安撫工作,與遇難者家屬已簽訂賠償協議,善后工作已全部完成。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死者阮開忠進行高空裝卸作業過程中,輕視自身安全,未佩戴必要的防護器具(安全帽、安全帶等);未用正確方法裝卸搬運貨物,違反佳捷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裝卸工安全操作規程,造成高處墜落,頭部嚴重受傷醫治無效死亡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1、佳捷通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安全檢查不到位,未能對裝卸作業全流程實施有效監督管理;安全制度落實不嚴格,未能督促員工佩戴防護器具,未能落實高處作業必須兩人協同配合,地面專人指揮監護的基本作業要求。
2、佳捷通公司安全教育、應急救援培訓流于形式,效果不好。日常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組織零散,隨意性強,沒有進行記錄與考核;職工安全技能不高,高處作業缺乏安全防范意識,對突發情況應急處置能力不足。
3、現場作業組織不嚴密,不規范。現場作業雖有指定安全生產負責人,但未能逐項明確作業現場負責人安全管理職責;針對危險性較高的裝卸作業,未能預設緊急情況,制定應對方案,組織必要演練。
四、事故性質
經事故調查組調查認定,本起事故是作業過程中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安全監管不到位、現場違章作業造成的一起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五、事故責任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處理建議
(一)阮開忠,違規操作行為,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對本起事故負有直接責任。鑒其已在事故中醫治無效死亡,不予追究責任。
(二)佳捷通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安全教育、應急救援培訓不到位;對員工和作業現場的管理不嚴格,不規范,造成了明顯的安全隱患和事故后果。佳捷通公司對事故負有重要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項的規定,建議對該公司進行行政處罰。
(三) 張福榮,佳捷通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在履職中,存在疏于公司安全管理,對安全生產工作重視不夠,對裝卸作業現場督促檢查不到位;對公司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不到位,導致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淡薄、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嚴,應急處置能力不足。張福榮對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建議對張福榮進行行政處罰。
(四)黃天府,佳捷通公司裝卸作業現場負責人。裝卸作業現場組織混亂,未能對作業現場進行有效監督管理;對所屬員工違規行為不能做到及時糾正和有效制止。黃天府對事故負有一定領導責任。建議根據公司獎懲規定進行處理。
六、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
(一)佳捷通公司要認真落實“四不放過”原則,立即開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舉一反三,徹底清查公司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查找事故發生的內在原因,制定切實有效的員工安全管理規定,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避免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二)佳捷通公司要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佳捷通公司主要負責人要深入作業現場進行安全檢查,配齊配強作業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加強進場作業的安全培訓和現場管理,糾正違章作業、冒險作業的問題,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要建立健全現場作業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演練,提高作業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和安全應急技能。
(三)佳捷通公司要建立完備的教育培訓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新上崗的員工,特別是從事危險作業的員工進行崗前培訓。公司員工要經過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且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作業。
(四)佳捷通公司要建立健全作業的規章制度,細化高處裝卸作業的程序步驟,教育和督促員工嚴格執行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切實解決違章違規作業、不按安全操作規程作業等問題。
(五)火炬高新區(湖里片區)各有關部門要組織轄區單位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強化職工的安全培訓教育,認真完善和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安全規程、標準。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提高現場管理水平,規范企業安全作業行為。根據企業生產作業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并配備必要的應急設備和器材,定期進行演練,提高職工的應急處置能力,杜絕類似事故的發生。
廈門佳捷通汽車租賃有限公司“7·16”亡人事故調查組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