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盛和眾科技有限公司“7·29” 高處墜落死亡事故調查報告
2016年7月29日18時20分左右,位于龍崗區龍崗街道南約社區植物園聯合工業區的深圳市盛和眾科技有限公司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1人從高處墜落后送醫搶救,后經搶救無效于8月6日22時死亡。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493號)及《龍崗區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試行)》的有關規定,區政府委托區安監局牽頭,成立了由龍崗區總工會、龍崗公安分局、龍崗街道辦組成的事故調查組,并邀請龍崗區檢察院參加,對事故原因進行了調查。情況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事故單位基本情況
1、深圳市盛和眾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30日,注冊地址深圳市寶安區觀瀾街道廣培社區君子布路段國升工業園C棟一層,注冊資本100萬元人民幣,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5571625335,法定代表人為孟祥波,經營范圍為五金制品、太陽能水箱的研發、銷售與上門安裝等。2016年4月,深圳市盛和眾科技有限公司搬到龍崗區南約社區植物園路南同大道西段29號聯合工業區,至事故發生時,深圳市盛和眾科技有限公司未對營業執照注冊地址進行變更。
2、施工隊情況,施工隊是由席林章帶領數名工人組成,該施工隊未辦理營業執照,無建筑施工資質,席林章以個人名義承攬工程。
(二)工程基本情況
2016年3月,深圳市盛和眾科技有限公司準備從寶安區觀瀾街道搬到龍崗區南約社區植物園路南同大道西段29號聯合工業區。由于搬過來的時候廠房比較破爛陳舊,深圳市盛和眾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孟祥波準備請人對廠房進行翻新、裝修、補漏和粉刷。經人介紹孟祥波認識了包工頭席林章,孟祥波在口頭詢問席林章是否具有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情況下,同意將廠房翻新工程(部分項目包工包料,部分項目包工)包給席林章。席林章擬了一份報價表,孟祥波與席林章均在報價表上簽字確認(報價表上顯示該工程總金額為138000元人民幣),施工工程內容包括衛生間改造、飯堂翻新、鐵皮棚翻新和廠房打墻等項目。
二、事故經過及善后情況
(一)事故經過
2016年3月28日,席林章開始組織工人對廠房進行翻新裝修。7月29日下午,席林章帶領3名工人對廠區鐵皮棚進行翻新,席林章在鐵皮棚上作業時,孟祥波就在旁邊觀看?,F有鐵皮棚高約3.5米,長約為10米、寬約5米。鐵皮棚頂部支撐為工字鋼結構,寬度較窄,人站在上方很容易立足不穩而跌落。席林章和一名工人通過便攜式竹梯爬上鐵皮棚,準備將舊鐵皮拆除并更換新的鐵皮。鐵皮棚更換流程如下:首先,地面人員采用人工傳遞方式將需更換的鐵皮從地面傳遞給站在鐵皮棚架上的席林章,席林章再將鐵皮平鋪在工字鋼上,另一工人將新換鐵皮焊接固定。鐵皮棚上作業人員均未戴安全帽及配備安全繩。7月29日18時31分左右,席林章站在狹窄的工字鋼上彎腰準備接下方傳遞上來的鐵皮,在直起身的時候不慎踏空,從鐵皮棚上跌落頭部著地,躺在地上沒有動彈。現場作業人員立即撥打了120電話,事故單位負責人也到達事故現場。40分鐘后,120救護車到達現場將席林章送至龍崗中心醫院搶救。20時37分左右,醫護人員告訴席林章侄子陳席稱席林章有生命危險,叫他撥打110報警電話,龍新派出所接到電話后立即出警調查相關情況。8月6日22時分,席林章經救治無效死亡。
(二)善后處理情況
死者席林章,男,漢族,1967年2月21日生,身份證號512930********5652,四川省閬中市玉臺鎮人。
2016年8月19日,深圳市盛和眾科技有限公司與死者席林章的親屬簽訂了《人民調解協議書》,深圳市盛和眾科技有限公司賠償死者親屬56萬元,事故善后賠償工作已妥善處理。
三、應急救援處置情況
事故發生于2016年7月29日18時31分左右。事故發生后,現場立即有人撥打120電話,事故單位負責人也到達事故現場。40分鐘后,120急救車到達現場將傷者送往龍崗中心醫院救治,20時37分左右,席林章侄子陳席撥打110報警電話,龍新派出所接到電話后立即出警調查相關情況。8月6日22時,席林章經搶救無效死亡。8月11日11時,區安監局接到龍崗街道安監辦電話后,立即組織人員赴現場處理,對該公司進行了查封,并將該起事故上報至深圳市安監局。
四、事故原因與性質
(一)直接原因
1、高處臨邊懸空作業無防護設施。鐵皮棚支架高約3.5米,支架為工字鋼結構,支架周邊處于臨空狀態。人站在支架上方無牢靠的立足點,很容易因立足不穩而跌落。席林章等人在鐵皮棚支架上臨邊懸空作業時,未設置防護欄桿、欄網等安全防護設施,違反了《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1991)第3.1.1條“臨邊高處作業時,必須設置防護措施”及4.2.1條“懸空作業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并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欄網、欄桿或其他安全設施”,導致席林章在鐵皮棚工字鋼上接鐵皮時踏空而發生墜落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席林章冒險作業。席林章站在高約3.5米的鐵皮棚支架上作業時,無牢靠的立足點,也未設置防護欄桿、欄網等安全保護措施。其冒險作業是造成該起事故發生的另一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1、席林章無資質承攬工程,違法承攬深圳市盛和眾科技有限公司廠房翻新、裝修、補漏和粉刷工程。
2、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席林章對高處作業防范意識不足,明知工字鋼寬度狹窄,容易立足不穩,卻沒有配備相應安全防護措施。也未按要求制定高處作業方案、辦理高處作業許可證。
3、孟祥波未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對施工人員作業過程缺乏監督管理,席林章在鐵皮棚上作業時,孟祥波就在旁邊觀看,未及時制止和糾正席林章等人高處作業時違規冒險作業的行為。
(三)事故性質
經過對事故原因的分析,該事故是一起因席林章無資質承攬工程及冒險作業,孟祥波管理失察導致的責任事故。
五、事故責任分析及處理意見
根據對事故原因的分析,調查組提出事故責任劃分及處理意見如下:
?。ㄒ唬┧勒呦终聼o資質承攬工程,施工過程中未采取任何安全保護措施的情況下,站在約3.5米高鐵皮棚上方違規冒險作業,是造成該起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應對該起事故負直接責任。鑒于席林章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其責任。
?。ǘ┟舷椴?,未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未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對施工人員作業過程缺乏監督管理,未及時制止和糾正席林章等人高處作業時違規冒險作業的行為,應承擔該起事故的管理責任。建議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規定對孟祥波進行行政處罰。
六、事故教訓和整改措施
?。ㄒ唬┥钲谑惺⒑捅娍萍加邢薰緫偨Y事故經驗教訓,按照《廣東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對企業安全生產現狀進行安全評價,開展全面的隱患排查工作,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制定防范和整改方案,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
(二)孟祥波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加大檢查、巡查力度,及時制止及糾正冒險作業行為,確保企業安全生產。
深圳市盛和眾科技有限公司“7·29”
高處墜落死亡事故調查組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