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違規動火!工人使用氧炔吹管切割作業,火焰引燃幕墻夾層......慘不忍睹!
6月25日下午
深圳市南山區南海大道
新街口廣場m3時尚中心發生火情
接警后,消防部門
迅速調派南頭、蛇口、大沖等
消防救援站到場處置
【案例1】員工違規焊割面部被燒,情急跳進水坑滅火
【案例3】工人焊割氣瓶,一聲巨響灰飛煙滅......
一次又一次的悲劇
都說明了一個道理
動火作業一定要規范
為了避免這類悲劇的再次發生
安全茂必須認真地提醒大家
以下動火作業必須遵守的準則
趕緊拿小本本記下來
一、必須進行動火分析 動火前必須進行動火分析;動火中斷時間超過30分鐘,必須重新取樣分析;在特殊危險場所動火時,必須隨時使用便攜式可燃氣體檢測儀等對現場可燃氣體濃度進行監測。 二、必須進行危害識別 動火前,動火單位和生產單位應對現場和動火過程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和風險評價,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三、必須清理動火作業現場 動火前,必須清除現場及周圍的易燃、可燃物品,分析檢測動火點周圍地下管道、空洞、窨井、地溝、水封等密閉空間的可燃氣體濃度,采取相應安全措施。動火結束后,必須清理現場,監火人確認無殘留火種后方可離開。 四、必須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器具設備 動火前,動火單位對作業涉及的設備、設施、工器具等進行檢查,作業器具設備必須完好,并按要求檢測,符合安全要求。 五、必須定點作業 必須明確具體的動火位置點或動火區域,并設置警戒線,嚴禁變更或移動動火位置,不得擅自擴大動火范圍。 六、必須定時作業 必須明確具體的動火時間,嚴格按照動火安全作業證時限進行作業,超過有效期限,應重新辦理動火安全作業證。 七、必須設專人監火 監火人必須由動火安全作業證簽發單位人員擔任,負責動火現場的監護與檢查,在動火期間,不得脫崗和兼做其他工作。
任何生產活動
安全必須放在第一位
請向違規動火作業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