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廣東一在建工地坍塌致2死1傷!封鎖線外也不讓拍攝采訪,封鎖線內仍在施工!這是什么操作?
坍塌事故,作為建筑施工五大常見事故之一,指的是物體在外力或重力的作用下,超過自身的強度極限或引結構穩定性破壞而造成傷害的事故。
在施工中發生的坍塌事故主要是:現澆混凝土梁、板的模板支撐失穩倒塌、基坑邊坡失穩引起土石方坍塌、拆除工程中的坍塌、塔吊等起重設備的坍塌、施工現場的圍墻及在建工程屋面板質量低劣坍塌。
那么,坍塌事故發生的原因何在? (1)工程結構設計不合理或計算失誤。 (2)施工前沒有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未做具體技術安全措施交底,特定施工項目未經專家評審論證。 (3)腳手架、模板支撐、起重設備結構設計不合理或計算失誤。 (4)建筑物結構質量低劣,安全性能差,地基不穩定,不均勻沉降。 (5)建筑物結構支撐連接(焊接)不牢固,超載、外力沖擊或嚴重偏心載荷造成失穩等。 (6)腳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架架體結構不符合設計與規范要求,整體安全穩定性差、超載或嚴重偏心荷載,遇外力沖擊或振動,不按程序拆除架體等因素造成失穩等。 (7)基坑、土石方挖土時土壁不按規定留設邊坡(甚至負坡度),缺乏支護或支護不良,土質不良或出現地下水、地表水的滲透,土壁經不起重載側壓力或遇外力振動、沖擊等因素造成土壁失穩滑坡坍塌。 (8)起重設備技術安全性能差,結構強度不夠,安全防護裝置不完善,垂直起重機與建筑物拉結差,出現超載、碰撞、升降過度或違章操作等原因,造成起重設備倒塌。 (9)現場作業環境不良,安全防護設施缺乏。 (10)施工現場管理松弛,各項質量、安全管理制度流于形式。 (11)片面追求經濟利益,偷工減料,施工質量差。 (12)施工隊伍素質差,不執行法規、標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思想上存在盲目性、冒險性、隨意性。 如何預防坍塌事故? (1)根據設計與規范要求,認真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技術方案、應急預案,做好特定施工項目專家評審論證及技術安全交底工作。 (2)支架、腳手架等搭設完成后應組織相關部門驗收。支架還應按方案要求進行堆載預壓。 (3)嚴格控制模板支架、腳手架等承受的荷載,模板、腳手架及其支撐體系的施工荷載應做到均勻分布,并不得超過設計要求。嚴禁超載、對構筑物進行外力沖擊或偏心載荷。 (4)基坑、土石方挖土時土壁按規定留設邊坡,嚴格按照設計坡度進行放坡開挖,進行有效支護和排水,并設置專人對邊坡穩定性進行檢測。基坑應基坑頂邊緣1m范圍內禁止堆放材料。 (5)加強起重設備的采購管理,嚴禁使用不合格的起重設備,并定期進行檢測,確保各項性能和安全防護裝置良好;加強起重設備的安裝、拆除管理;加強起重設備的使用管理,嚴禁超載、碰撞或違章操作;加強對起重設備操作人員、指揮人員、安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6)加強施工現場管理,設置有效安全防護設施。 (7)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培訓教育,提高隊伍素質,強化質量、安全意識。 (8)強化工程質量報驗和檢驗、簽證制度,不經檢驗合格,不準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9)發現坍塌事故的險情,要認真分析原因,積極研究提出排除隱患的整改措施,并監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