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礦準備隊“1.14”頂板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經過:2008年1月14日八點班13時,某礦準備隊工人劉某在23507補巷切眼架棚挖柱窩作業中,被靠在煤墻倒下的柱子砸傷,導致右手中指末節粉碎性骨折;無名指末節粉碎性骨折、缺茹,造成頂板輕傷事故。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安全環境未進行確認違章作業。
2、間接原因:現場安全監督管理不到位,當班工長、跟班隊干、安檢員對現場安全環境確認不到位。
三、防范措施:
1、各區隊認真加強職工培訓、教育,不斷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落實自保、互保、聯保責任。
2、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在施工中,嚴格按作業規程、作業程序組織施工,認真落實“敲幫問頂”、“手指口述”。
3、現場各級管理人員要切實負起監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