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不當 造成手指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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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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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鋁加工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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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事故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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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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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亡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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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傷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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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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鋁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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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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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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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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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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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經過:
2003年9月1日,擠壓廠熔鑄車間杜某等3人在換氯氣瓶時,杜某、劉某、李某3人用電動葫蘆吊運擺放氯氣瓶,班長劉某操作按鈕,杜某、李某在氣罐兩頭掛吊鉤,由于3人配合不當,劉某在信號不明確時啟動按鍵發生事故,造成杜某右手中指末節斷離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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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
主要原因是劉某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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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責任及處理情況:
扣罰事故責任單位擠壓廠900元,由擠壓廠落實到相關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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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措施:
1.切實從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安全技能和自我防護能力入手,堅決反對“三違”行為。
2.規范安全生產行為準則,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履行安全操作“三不傷害”的原則。
3.吸取本起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開展事故教訓討論會,杜絕類似事故的重復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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